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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制度自信与 制度创新的有机统一
2014年第1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王亚平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既为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又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了思想遵循和行动指南。 制度自信不是盲目自信,更不是迷信,而是来源于制度优势和实际功效 当前,世情、国情、党情继续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西方敌对势力极力推行西化、分化的政治图谋,推销所谓民主和普世价值,妄图把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引向全盘西化的道路;国内异见分子,也主张实行多党制、三权分立和直选制。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新形势和完成新任务,我们必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开宗明义地说:“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集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就是要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好组织和动员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近代以后中国人民的艰辛探索、历史选择,总结反思我国政治生活的惨痛教训后明确指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而坚定政治制度自信,不是盲目自信,更不是迷信,而是因为这种自信来源于土生土长的根本政治制度,来源于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来源于根本政治制度的实际功效。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他说:“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深刻总结近代以后中国政治生活惨痛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中国社会100多年激越变革、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活力。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还进一步指明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功能定位。他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站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站在纵观历史、总揽全局、改革创新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坚定制度自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因此,我们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首先是要毫不动摇地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制度自信。 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必须坚持制度特色,坚定制度自信。这并不是说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就完美无缺,不需要完善和发展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制度体系完善和发展。”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这说明了我们共产党人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同时也告诫我们不能犯“急躁病”,不能搞“大跃进”。我们既要认识到,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好的,建立和实行这一制度来之不易,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又要清醒看到,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还是一个年轻的制度,组成根本政治制度的具体制度还存在一些不健全、不完善的问题,民主政治的运行机制方面还存在不适应、不协调的地方,在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发挥人民创造精神方面还存在不足,必须与时俱进地完善,并且在党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自我完善。既要坚定制度自信,又要推进制度创新,坚持二者的有机统一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 制度创新不是推倒重来、另起炉灶,而是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制度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要坚持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又要把握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我们需要借鉴国外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但绝不能放弃中国政治制度的根本。照抄照搬他国的政治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这就是说,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不是将现行制度推倒重来、另起炉灶,而是推进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为我们推进根本政治制度创新指出了两条并行不悖的路径:一条是“总结、继承”,一条是“完善、提高”。从总结、继承的角度来讲,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应当把握“一个关键”、“四个必须”,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从完善、提高的角度来讲,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创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5个重要环节”的工作,也就是习近平同志强调的要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加强和改进法律实施工作、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重点提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这些都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指明了重要原则、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 总之,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讲话精神上来,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与实践创新的各项工作中去。要紧紧围绕坚持“三者有机统一”这一根本要求,坚持制度自信和制度创新有机统一,在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本质特征的同时,与时俱进地健全和完善组成根本政治制度的具体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 (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机关党组副书记、法规工作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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