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谣言是一种特殊的谎言。在网络这个特殊环境中,通过编造、修饰和拼接碎片信息,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网络谣言往往是一种恶意的谎言,它借助现代通信技术,不仅传播方式更快,影响范围更广,而且可以更隐蔽地欺骗网友感情。
谣言在网络上传播的时候,为何人们不质疑其真实性,在某种情况下还把它们当做权威的信源呢?主要原因可能在于社会转型期公共空间发育的不成熟性。这里既有特殊的因素,也有网络世界共性的原因。特殊是指当前的社会文化中缺乏公共空间的概念,缺少公共空间的意识,缺失公共空间的维护。共性则是指网络这个看似自由的平台背后,恰恰蕴含着虚拟世界中各个参与者、行动者的不平等性。
哈贝马斯曾把公共空间中的行动者分为两类,“一种是从公众中间涌现出来的组织松散的行动者,一种是站在公众面前的、从一开始就拥有组织权力、资源和威胁潜力的行动者”。所以,即便网络世界表面上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是由于参与者自身的路径依赖,使得公共空间的行动者一开始就不可能是完全平等、完全自由的,注定是有差异性的。这意味着,网络世界的参与各方存在着话语权上的不平等,甚至会出现话语霸权。以此来分析网络谣言的传播过程,始作俑者与积极传播者的面目就看得更为清晰——当其刻意制造某种谣言的时候,他们往往能够利用自己在技术或资源上的优势,让网络世界的被动接受者不知不觉陷入其中。
从去年披露的几起网络谣言案来看,“秦火火”、“立二拆四”之流,除了始作俑者自己赤膊上阵之外,背后都少不了专业网络技术公司助推。在这样一个“专业推手”之下,普通网民很难分辨清楚信息的真伪,参与各方的话语权是严重失衡的,这是网络谣言在人为操纵下不断放大的关键所在。而第三方的失语,则加剧了话语权的失衡。当普通网民依据自身经验难以辨明真伪之际,作为第三方的政府部门就应及时出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这是对话语权失衡的事后弥补。
网络时代,一切人都是在场者,一切人都是参与者与行动者。均衡网络空间的话语权,离不开公共空间的健康发育。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中国网友逐渐自发地建立网络社会的行为准则。在一个公共空间相对成熟的社会里,民众的理性趋向、话语权利都会相对平衡,谣言的传播也会相对较弱。因此,应该建设好网络空间的传播环境,一手扶持公共空间的发育,一手管控谣言传播的渠道,针对信息传播中的不对称性,建立信息公开发布的机制,最终以提高公信力的方式保障话语权的平衡。
(据《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