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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4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赵斌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适应世情、国情、党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变化,对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法治中国”适时提出了一系列新命题、新论断、新思想。

  一是明晰了战略定位。指出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强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二是明确了总体目标。提出大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三是明确了首要任务。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法律,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强调宪法法律的生命及权威在于实施。四是强调执政方式、领导方式的法治化。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谋划了行动纲领。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强调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六是部署了当前任务。强调要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法治中国”。要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完善宪法监督机制和程序。维护法治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这些有关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建设“法治中国”的新命题、新论断、新思想,丰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法治建设理论、大数据时代新型大国的治国理论,为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提供了正确方向、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行动指南。建设“法治中国”,事关全面深化改革有序推进;事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事关中国参与全球治理法治话语体系的构建;事关我党执政能力的提高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意义重大而深远。

省第十次党代会就推进“法治湖北建设”做出了部署。落实中央、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法治湖北”建设,第一,要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重大战略部署为引领,以“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为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等基本原则,保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第二,要坚持依法执政,实现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法治化。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包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第三,要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健全全社会忠于、遵守、维护宪法法律的制度,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第四,要完善体制。从保障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政治民主体制、先进文化体制、和谐社会体制、生态文明体制等领域的立法,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第五,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第六,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第七,要健全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有序衔接、协调配合的运行机制,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第八,要依法规范权力,实现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法治化。第九,要建立健全公民权利保障落实机制。切实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等不受非法侵犯,切实保障公民各项合法权利;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第十,要弘扬法治文化。培育法治精神,倡导法治信仰,增进全民学法、用法、护法、敬法、守法,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夯实思想基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注:本文系赵斌同志在法治发展与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致辞,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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