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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效性
2014年第5期 —— 民主实践 作者:◆ 文/张卫国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如何使代表履职既生动活泼,又扎实有效,使代表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中的积极作用得到更好发挥,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活动,畅通民情民意渠道。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的法定义务,也是代表履职的重要基础。近年来,代表联系群众的形式和渠道日益拓展,现在关键是要在长效化、常态化、机制化上下功夫。对于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来说,可以借鉴创新社会治理的经验,对代表所在选区的选民建立网格化分工联系制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于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来说,可以利用网络等信息手段,加强与选民的联系,及时收集和反映民情民意。通过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机制,进一步打通传递民情民意的“绿色通道”,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扩大代表有序政治参与,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就人大而言,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法规和决定重大事项,仅仅依靠为数不多的若干常委会委员是不够的,应当扩大代表有序参与,发挥代表的群体优势和专业优势,凝聚代表的智慧和力量。可以根据代表的专长,分行业建立代表资料库,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视察、论证、评估、询问等活动,使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决策和其他各项决策更加接地气、顺民意,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各级政府也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向人大代表通报和征求意见的制度,以此作为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途径。

  加大议案建议督办力度,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各级政府办理落实好代表议案建议,事关代表履职成效和群众切身利益。应改变承办单位文来文往的做法,加大督办力度,努力形成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各有关委员会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完善分办、答复、反馈、检查、报告等一系列工作程序。议案建议办理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应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代表满意为标准,推动承办单位把代表建议及时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实际举措,强化责任、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通过代表做好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不能仅仅满足于扮演好民意代言人,还要当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员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释疑解惑,因势利导,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 人民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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