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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八大精神 创新人大监督工作
2013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李启端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要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近年来,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充分认识人大行使监督职能的目标和工作重点,创新人大监督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一、强化中心意识,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人大监督工作

  服务中心、推动发展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工作的首要目标,地方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必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和省实施办法,围绕贯彻落实区委建设“一极三区”和兴业宜居生态工业新城先行区示范区及区委“美丽猇亭三年行动计划”的重大决策部署抓服务、建机制,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抓监督、增实效。一是克服“二线意识”,积极投身服务经济工作主战场。换届以来,按照“四个一”的工作要求,即常委会正、副主任力争做到服务一个重点项目,引进一批投资或纳税主体,撰写一篇调研文章,为人大代表和机关办一件实事,集中主要精力,狠抓工作落实。在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工作上,常委会各位主任分别承担了项目建设服务协调和重点专项工作督办,确保了一批项目的顺利开工和建设。工作中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主动协调,保证了项目建设和专项督查工作加快推进。二是依法履行人大监督职能,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紧结合区委、区政府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监督职权,运用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区委重大决策和政府中心工作的落实。去年,为督促落实“六五”普法和“十二五”依法治区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促进了“六五”普法和“十二五”依法治区工作,效果较好。

  二、强化法治意识,寓支持于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工作之中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在推动科学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坚持听取和审议法定工作报告。每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上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关于上年度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等。二是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突出监督工作重点,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关于中小企业园建设的情况报告等,区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工作情况、关于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关于《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增强了监督质效。三是组织视察和调研活动。围绕宜化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园建设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开展调研;组织对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安置房建设、饮水安全、文体活动中心、市民广场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就建筑法、湖北省企业工会条例、食品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保障了法律法规的统一正确施行。五是不断改进监督工作。常委会坚持创新监督方式,开展了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工作专题询问,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报告区委并通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每年通过常委会会议投票选取区政府2个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坚持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和列席常委会会议,增强监督工作透明度;强化审议意见的法定效力,加强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三、坚持与时俱进,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

  监督法第三章对人大常委会审查监督预算决算作了专门规定,党的十八大又提出了明确要求,审查监督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已成为人大对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一项法定的重要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对加强和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高度重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猇亭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监督办法》,该办法结合区情实际,对预算的审批、执行、调整和决算审批以及责任追究等作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制度规定,为区人大常委会实施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坚持”:一是坚持预算例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坚持政府在人大会议上报告预算的安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年中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坚持听取和审查财政决算报告的同时听取审计工作报告。在坚持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的同时,听取和审议年度财政审计和其它财政收支情况的报告,坚持对区级预算单位进行抽查审查,并查阅相关资料,作为审查批准决算的重要依据,以提高人大预算决算监督质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坚持监督政府全力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正、公开、透明。区财政收入虽然逐年增长,但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财政压力大,在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同时如何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更好地投入到民生工程中,就必须对政府财政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督。近年来,区人大不断加强审查监督,完善政府财政报告体系。在编制预算中,按照不同科目,将包括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公共预算置于“阳光”下,确保政府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更好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坚持探索创新,不断优化监督工作方法增强监督质效

  监督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整改落实,是不是整改到位,要看政府部门落实审议意见的态度和成效。为此,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效果。一是跟踪审议整改。对常委会会议形成的审议意见,都以常委会文函的形式印发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明确办理时限。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并实行票决,对不认真办理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意见,并进行跟踪视察,督促其尽快办理。二是突出民生重点。去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区安置房建设、学前教育工作、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市民广场建设、市第五人民医院建设、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社会养老工作、水资源保护、食品安全等群众关注的热点进行了重点视察,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建议,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全区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注重方式创新。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源泉,是提高监督实效的重要途径。为了有效破解当前人大工作中存在的审议意见落实难、财政预算审查难、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难等突出问题。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了“三个带着”:即带着真情访。结合“创一流、促跨越”活动开展“七进七访”,到经济发展一线去,到困难多、矛盾大的地方去,到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中去,加强对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实施等的监督,为区委区政府建言献策,为经济社会的快速稳步发展贡献力量;带着课题学。常委会结合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代表视察、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适当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了解重大项目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城乡发展等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带着目标督。开展专项专题询问是近年来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创新之举,区人大常委会注意选准内容议题,精心制定方案,严格程序,树立了人大监督权威,增强了监督实效。如在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工作中,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政府债务稳控问题开展专题询问,通过财政部门的解答让公众了解情况,化解疑虑。区政府认真听取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在安排城市建设、园区建设项目时,注意控制举债额度,使预算编制符合财力实际,科学合理可行,从而促进了预算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了依法行政。

 (作者系宜昌市猇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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