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
努力做好2013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2013年第5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文/李春明
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一项重要而光荣的政治任务。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力度,更加卓有成效地做好2013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必须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省人大代表书面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640件。与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511件建议相比增加25%。从今年代表建议所提问题的内容来看,大体有4大类:经济建设类420件,占总数的65.6%;社会建设类142件,占22.1%;政治建设类36件,占5.6%;文化建设类42件,占6.5%。代表建议涉及到我省工业交通、农林水利、金融财税、人事社保、民族民生,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管理等各个方面。这些建议,都是代表在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和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较为客观、准确地反映了我省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办法,它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反映了老百姓的心声和诉求。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人大代表有权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有关机关和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人大代表依法提出的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依法参加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障国家宪法和法律得到全面实施、依法监督和协助政府推进工作的一项重要权利。因此,把人大代表在“建议、批评和意见”中提出的问题研究好、处理好、解决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这也是国家法律赋予各级地方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可以说,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它不是一项一般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重要的、光荣的政治任务。 近年来,各承办单位特别是省政府及各部门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省政府把建议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重要的代表建议,国生省长、晓东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和秘书长亲自批示,亲自过问,亲自领办督办。省政府办公厅还专门就此项工作下发通知,严格办理工作原则和要求,统一建议办理程序,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多数承办部门也都有领导分管,专人办理,并且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理制度,办理工作更趋规范、有序,办理质量逐年提高,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回音,解决了一批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对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总体来看,省人大常委会和广大代表对省政府及各部门和其他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是满意的。但也应该看到,我们的建议办理工作与法律的规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较,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为:有的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重视不够,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承办单位办理建议时重答复、轻落实,解释多、措施少,办理质量有待提高;有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组织不得力,督办不到位,缺乏有效制约机制,等等。在今年的人大会议上,有的代表在审议工作报告发言时,对建议的办理就提出了意见,表示出不满意或是不太满意。这就迫切需要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加强和改进,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 二、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实践已经证明,做好人大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更好地发挥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对于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强大合力;对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对于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党和政府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们一定要从这个高度来深刻认识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的具体实践,看成是对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代表的权利的尊重;作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作为密切地方国家机关同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重要渠道;作为增强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开拓思路,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强“五个湖北”建设的强大动力。 三、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个承办单位要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积极创新建议办理方式,完善建议办理制度,坚持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逐步构建职责分明、重点突出、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建议办理工作格局,使代表的建议在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1、严格责任。实行承办工作严格的责任制,是我省政府系统的一条好的做法和经验,要进一步坚持并不断完善。实践证明,制度越健全,目标越具体,责任越明确,工作越有效。因此,要通过严格责任,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大承办落实力度。一是要建立健全办理工作分级负责制。承办部门主要领导要负总责,确定一名领导具体抓,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承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二是要落实好每一件代表建议。承办部门要严格办理程序,制定具体办理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把每一件代表建议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确保每一件建议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三是要对重要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理。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中心工作、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重点建议进行督办。各承办单位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一两件事关全局、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建议作为重点建议办理,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主持、亲自督促检查,集中力量,一抓到底,切实加以解决。建议办复后,要认真收集代表的反馈情况,对答复不满意或提出新意见的,要抓紧组织重新办理,取得代表的理解和认同。 2、创新方法。创新是推动各项工作进步的动力,建议办理工作也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各承办单位要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处处尊重代表法定的权利,尊重其意愿和要求,想代表之所想,急代表之所急,办代表之所需。充分利用办理代表建议这个渠道,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热情,积极投入到促进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实践之中。二是要拓宽办理渠道。各承办部门要进一步拓宽现场办理、联合办理、上门办理和面对面答复等方式方法,努力开创建议办理的新局面。要根据建议的内容,结合部门工作实际,采取适当的方式,公开建议办理程序、办理结果及答复落实情况,增强办理工作透明度,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办理过程不能文来文往,要做到办理前积极联系,掌握建议本质内容;办理中经常联系,共同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办理后加强联系,及时了解代表的反馈意见,提高面商率、办结率、满意率。整个办理过程中,尤其是对于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难度大的问题,更要主动向代表通报情况,虚心征求意见,把情况查清,把问题找准,抓住建议所涉及问题的实质,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措施,促使问题的解决。 3、狠抓落实。代表提建议,说到底是希望问题的解决。检查衡量建议办理工作的标准,归根到底要看是否真正解决问题。凡是建议合理、应该解决而且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应当尽快解决并答复代表,对应该解决但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应当纳入工作计划,明确办理时限,并向代表说明计划情况,在妥善解决后答复代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者不具备条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当向代表说明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对属于上级机关、组织职权范围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机关、组织反映,并向代表说明情况。对涉及到几个部门、综合性较强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要主动承担相关办理任务,密切配合,共同研究,协商办理,避免因业务交叉或意见分歧而推诿扯皮,贻误办理工作,确保每一件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要坚持办理建议与重要决策、政策的制定相结合,与落实工作措施相结合,争取办好一件建议,带动一方面工作,达到办理建议与推动部门工作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总之,办理代表建议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政策性、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在这次交办会后,希望大家对今年的办理工作进行认真地安排,进一步研究新情况,运用新思路,推出新举措,再上新台阶。通过我们富有成效的工作,真正使办理建议工作的过程成为了解民情民意、回应社会关切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成为谋发展、抓改革、促和谐的过程;成为坚定实施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实现政通人和,长治久安,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过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光荣,让我们共同努力,积极探索,扎实工作,把今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得更好,使代表满意,人民满意,为我省“五个湖北”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注:作者系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本文系作者2013年2月26日在代表建议和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标题系编者所加,略作删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