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
在纪念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 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014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鸿忠
今天,我们欢聚一堂,隆重纪念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60年前的8月9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开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正式建立。这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在湖北省地方政权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此时此刻,我们回顾历史,总结60年来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与发展的辉煌历程、宝贵经验,就是要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创造,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湖北是一片光荣的革命热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荆楚大地萌芽起源、深深植根并展现勃勃生机。从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建立的工会组织和农会组织,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即工农兵代表大会,从抗日战争时期鄂豫边区建立的参议会,到解放战争后期和建国初期各地普遍召开的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都是我们党创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益尝试和积极探索。1954年8月9日至15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隆重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建立起来,揭开了荆楚人民当家作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崭新一页。60年来,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走过了光辉的发展历程,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的历史性贡献。1954年宪法颁布后的几年间,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积极开展工作,在完成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和大规模、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得到坚持和完善。如改进和完善选举制度,充实完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加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完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大力推进法治湖北建设等,谱写了我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60年栉风沐雨,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的新局面。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立法为民,不断加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制定、修改、批准了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642件,发挥了立法的保障和引领作用,保障和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开展对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先后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报告838个,对92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本着“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的原则,就涉及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378项,《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等决议决定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指导14次县级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和15次乡镇人大代表的直接选举,先后有近100万人次当选为历届各级人大代表,代表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命干部相统一,先后选举、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448人次,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加强了地方政权建设。切实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较好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探索完善人大工作程序和规范,培养和锻炼了一支人大工作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骨干队伍,使人大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在这一进程中,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出台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推动了全省人大工作向前发展。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实施宪法和法律法规,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依法行使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为湖北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60年砥砺奋进,60年春华秋实。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着全省人民和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心血、汗水和辛劳、智慧。在此,我谨代表中共湖北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向60年来为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历届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同志、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志们,朋友们: 历史总是给人以深刻的启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鲜明的特征,有着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60年来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广泛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充分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切实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60年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全符合中国国情,是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根本政治制度。 60年来,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与时俱进,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丰富的启示。 第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第二,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扬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先进性和生命力,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要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人大工作必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坚持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集中群众智慧,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愿,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省人民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第三,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可靠制度保障。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发展也是解决湖北所有问题的关键。只有齐心协力促进湖北发展,才能更好地彰显人大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当前湖北正处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关键时期,推进“五个湖北”建设,谱写中国梦的湖北篇,人大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有可为。必须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来推动,紧紧围绕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总目标总任务,依法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突出重点,增强实效,使人大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适应。 第四,必须始终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法治湖北建设进程。法治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而且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 上述经验弥足珍贵,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这些经验归结到一点,就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我们必须牢牢把握,始终坚持,把三者有机统一于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全过程,统一于我省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全过程,统一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 同志们,朋友们: 历史在发展,时代在前进。实现中国梦的历史使命,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特征,深刻变革的世情国情,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这些重要论述,为我们继续前进指明了方向。我们要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更好地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立法是法治湖北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健全立法工作体制,在立法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导作用、政府的重要基础和支撑作用、专家学者的智囊作用。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着重要职责。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更加注重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完善立法选项机制和协调协商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充分发挥立法在平衡、调整、规范各种利益关系方面的重要作用,使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成为增进湖北人民福祉、增进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要突出湖北特色开展立法,紧紧围绕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开展立法工作,加快制定和修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创新社会管理、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法规,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创新监督方式,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保证行政权、审判权和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着力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经济工作和民生问题的监督,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推进预算决算公开。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列入人大监督的重点议题,加强跟踪督查,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变化、见到成效、得到实惠。探索建立对“两院”的经常性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加强司法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要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要把党的主张与人民的意愿统一起来,把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同我省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适时作出决议决定,及时将省委的意图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进一步凝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共识和合力。要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调研、论证、评估措施,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要落实“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要求,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城市总体规划、重大投资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制度。要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选举任免权。要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工作程序,坚持对拟任干部的任前了解、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等制度,积极探索人大常委会所任命人员接受监督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强化被任命人员的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 四要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做好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各级人大工作的基础。我省有各级人大代表近10万人,这是推动湖北发展的强大力量。我们要深入贯彻实施代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为代表履职服务的意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要通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扩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会议和活动的参与,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全省各级人大代表要依法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监督落实、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五要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完善任重道远。担当重要历史使命,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要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接受和主动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要加强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推动人大工作机制创新,推动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组织建设,优化人大常委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提高专职委员比例,加强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能力建设,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成为担负重要职责的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和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机关。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都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制约人大工作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努力为人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支持和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各级“一府两院”要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认真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全省人民都要增强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同志们,朋友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事业崇高而神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责任重大而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精神状态,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为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和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