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参加了一个单位的“践行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座谈会,一位领导在会上讲了一个颇有哲理的问题:当基层群众称赞我们“雪中送炭”时,我们应该感到脸红。我们为什么非要等到“下雪”才去“送炭”呢?“雪前送炭”不更好吗?
所谓“雪中送炭”,原意是指雪天给人送炭取暖,用来比喻在别人急需的时候给予帮助。而“雪前送炭”,是说在下雪之前就把炭送来,把问题解决在苗头和萌芽阶段,这显然是对领导干部关心群众提出的更高要求。
当然,当群众生产生活出现困难需要帮助时,领导干部诚心诚意地登门“雪中送炭”的确是值得称道,基层群众心里也肯定感到温暖,从内心表示感激。但不能否认,有那么一些领导干部高高在上,作风飘浮,对群众的民生调查不深、了解不多、关心不够。有些问题本来存在很长时间了,也不是解决的条件不具备、不成熟,而是办事推诿效率低下,直到火烧眉毛了,才慢条斯理“送炭”,而且还要大张旗鼓宣传,美其名曰为基层群众解困救急云云。这种“马后炮”式的工作作风,说明有些领导干部对群众的疾苦关心不够,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相距甚远,而且,非要等到“大雪纷飞”才“送炭”,恐怕还有沽名钓誉之嫌。
对此,也许有人会说:领导干部那么多大事要处理,能做到“雪中送炭”已属不易,如果再要求“雪前送炭”,是不是有些求全责备呢?非也!“雪中送炭”是在问题出现后想办法被动地去解决,说明我们关心群众疾苦还没有完全做到位;而“雪前送炭”则是增强工作预见性,把问题想在前面的主动工作,可以避免工作的临时性和盲目性,而这才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的根本所在。
当然,领导干部要做到雪前送炭并非易事,这需要一种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需要一种未雨绸缪的工作作风,更需要一种善于探知规律的能力素质。而这又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对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不能仅仅满足于“有求必应”,而应该具有前瞻性思维,带着感情深入基层一线,把工作做在下基层之前,与群众交朋友,凡事多为群众着想,凡事以百姓为先,以积极主动、不等不靠的姿态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这样就一定会赢得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俗话说:“雪前送炭好,雨后送伞迟。”但愿各级领导干部都能从群众的利益出发,不断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仅要在问题出现时能及时补救,更要在困难出现前做好各种准备,真正做到“雪前送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