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赤壁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依法作出《关于批准赤壁市201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决定》,要求市国土资源局等6家单位重新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第一次对不合规预算进行了否决。
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该市人大常委会把群众提出的“加强部门预算监督”意见作为整改重点。在监督形式上实行“三审”:首先是人大财经工委组织“初审”,对部门预算编制程序、方法、原则、重点项目支出等进行审核;其次是主任会议再审,对预算的透明性、合规性、结构性、管理性、绩效性进行重点审查;最后提交常委会会议终审,专项审议预算编制情况。在监督内容上,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咸宁市委七条要求,对基本支出逐单位进行落实,突出支出的合规性;对项目支出统一项目类别、预算方法,突出绩效性,严禁虚列项目和支出,据实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通过严格规范预算内容、努力推行预算公开、切实加强预算审计、积极搞好预算宣传和要求三分之一以上的政府组成部门公开预算情况,年终听取3至5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报告等形式,以过硬措施改变部门预算“不规范、低透明、软约束”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