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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中心加强监督 认真践行群众路线
2014年第9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杨福卿 图/张体辉

    近年来,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精选监督议题,创新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督办,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一、坚持“三个围绕”,精选监督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依照宪法、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民生事项作为监督重点,坚持“三个围绕”,精选监督议题。

    围绕经济发展确定监督议题。常委会坚持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工作第一要务,在确定常委会监督工作议题时,把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重要事项作为重要监督议题予以安排部署。先后把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情况、“十二”规划编制及中期评估、项目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县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一批事关全县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为监督重点。与此同时,监督《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的贯彻执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力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围绕民生问题确定监督议题。“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党执政的着力点,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立足点。在监督思路上坚持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坚持把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把人民反映最直接的问题作为监督切入点。如把群众反映强烈的全县城乡饮水安全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纳入重点监督范围。这些监督议题,既是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问题,也是必须认真落实的问题,通过监督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

    围绕法律法规实施确定监督议题。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要内容,通过对县政府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客观公正地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先后对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城乡规划法、食品卫生法等10多部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本县区域内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坚持“三个创新”,务求监督实效

   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权,在继承传统作法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努力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创新调查方式。在常委会会议召开前,进行周密安排,深入调查和检查。一是确定调查方案。常委会议题调查前,有针对性地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对参加调查的人员、调查时间、调查的目的措施等内容都作出具体要求,并一一明确,以使每位参加调查人员都有任务,都有责任,都有压力。二是抓好学习培训。组织参与调查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调查人员尽量弄清要调查的事项,要解决的问题以及达到的效果。三是开展深入调查。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有关办委围绕议题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调查研究,做到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问卷与走访相结合,广泛搜集有关资料和数据,对每一项调查,都要掌握真实的第一手材料。如在今年开展的森林法贯彻实施情况调查中,调查组既到农户家中查看情况,又到乡镇林业站查看表册,还到林业局逐一核对,提出了科学合理的建议意见。

创新审议方式。首先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充足的审议时间,在此基础上,要求各位委员认真发言,除中心发言人外,要求其他委员和代表积极发言,每次常委会会议,发言委员的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发言时要求有明确的态度,不能“无发言、无意见、无建议”,强调人人有任务,个个挑担子。在审议发言时,要求少讲或不讲成绩,客观地指出存在的问题,讲问题要言之有物,一针见血,一分为二,实事求是。审议方式的创新,使每一项监督议题都能审深审透。如在审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报告时,委员们指出了12个问题,几乎囊括了群众就医存在的方方面面的困难。通过整改,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更好惠及民生。

    创新宣传方式。一是报道监督内容。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工作要点制定前都主动听取“一府两院”和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向社会征求人大监督的内容,广泛听取民意,经常委会确定后,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延伸人大监督的“触角”,增强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二是报道监督过程。创新监督方式,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常委会组织开展的调查、检查、视察活动,一律安排记者随行,对重大工作,召开专题宣传会议,要求新闻媒体全程参加。三是跟踪报道监督结果。除报道审议的结果外,还报道审议后推动工作、推动发展、推动解决问题的成效。细致深入的宣传报道,使过去人大监督工作中的“审议过程不透明”、“批评意见不见报”、“办理结果不反馈”等问题得到了很好解决,推动人大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三、坚持“三个跟踪”,增强监督效果

    人大监督是代表人民监督,不做表面文章、不走过场,做到跟踪问效,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有效保障民生。

    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监督工作是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整改落实,是不是整改到位。为此,对常委会要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及时办理审议意见,并在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并实行票决,对办理不认真的承办部门,提出批评意见,要求重新办理。如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城乡规划法贯彻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组成人员一针见血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极强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正视存在的问题,逐条分析研究,逐一进行整改,分管副县长按时作了落实情况的报告,获高票通过。

    跟踪监督任命人员履职。常委会不断规范任免程序,对每一位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把“四关”。即严把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关、拟任职发言关、任免议案审议关、书面表决关。在今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的人事任免工作存在形式主义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对“一府两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由人事任免工委牵头,对拟任免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任免理由等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审查情况,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人事任免工作,较好地体现了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改变了重程序、轻审查的现象。同时,加强任后监督,坚持对被任命人员所在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着重跟踪监督被任命人员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情况,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情况以及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增强其对人民负责、对人大负责的责任意识。

    跟踪监督代表建议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县人大会议后,及时召开交办会,明确办理目标和要求。建立与政府办公室、政务督查室联合督办检查制度,对办理工作实施全程督办检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视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承办单位提出意见,研究办法加以解决。建议办理后,还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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