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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代表联系选民新机制 ——荆州市荆州区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工作观察
2014年第7期 —— 监督广角 作者:◆ 文•图/周刚

    人大代表是人大工作的主体,代表联系选民是人大代表履职的有效途径。近年来,荆州市荆州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构建代表联系选民的“2344”工作机制,引导代表深入选民,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在代表和选民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搭建两个平台。代表活动之家和代表小组是人大代表履职的两个有效平台。为更好地发挥代表在联系群众、反映民意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区人大常委会狠抓代表阵地的规范化建设,各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管理区人大,按照区人大常委会要求,投资12万元,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和“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建设,目前已建成 12个“人大代表之家”,15个代表小组和3个“人大代表社区工作站”,做到“六有三上墙”,即有固定场所、有活动制度、有计划总结、有活动记录、有学习资料、有履职记载簿;工作制度、代表基本情况、代表联系方式上墙。代表阵地的建立,既给人大代表履职提供了活动平台,也为代表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构建了桥梁和纽带。

  完善三项机制。一是完善工作指导机制。为使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有序开展,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一个镇、管理区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和一个代表小组,经常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学习、视察、接访选民等活动,在参与中指导,在指导中参与。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先后组织召开企业业主代表座谈会和农村社区代表座谈会,交流人大代表积极履职的经验和作法;下发《荆州区人大代表工作意见》,对全年代表小组的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指导各代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内容。二是完善代表知情知政机制。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每年年初,区政府专题向代表通报上年度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征求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及时向代表发送《荆州区人大常委会公报》。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两年来,已有 75名代表列席了区人大常委会会议,35名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检查等活动。三是完善学习培训机制。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对代表进行一次学习培训,针对新当选代表对相关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比较陌生等问题,请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专家讲解代表法,使代表明确怎样才能当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为提高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能力,又专门对代表进行“如何撰写议案建议”的培训。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分8期,培训代表750人次,通过种种措施,使代表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明确了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代表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拓宽四个渠道。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印制代表履职名片、代表联系选民日、设选民意见箱、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形式组织代表深入选民,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架起代表联系选民的绿色通道。印代表履职名片联系选民。各地代表小组为每位代表印制履职名片,上面印有代表的名字、地址和联系电话。将履职名片在选区内分发,公开代表基本情况,选民有意见建议可以随时给代表写信、打电话或约谈。定接访日联系选民。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各代表小组依托社区(村)设立人大代表接访室。每月5日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轮流到接访室接待选民。通过面对面接触,将政府部门没有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政府,要求政府部门认真研究、处理。近年来,有 224名市、区人大代表参与接访选民活动,收集群众意见、建议400余件,及时解决了一大批民生问题。设意见箱联系选民。代表信箱是人大代表征集民意、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的平台。设立代表信箱后,由本选区的人大代表轮流负责管理,每月定期到各自选区开箱,亲自查收选民的来信,了解核实事由,深入调查研究,进行梳理和分析。对选民来信反映的问题,有的直接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沟通,促其解决;有的转交区人大常委会进行督促解决。代表向选民述职联系选民。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荆州区人大代表述职办法》,要求人大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回原选区回访选民,了解民意和有关诉求,宣传党的政策,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一届任期内原则上要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一次会议述职,每年进行一次书面述职,接受选民监督。

取得四项成效。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开展,拉近了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畅通了民意表达渠道,推动了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是反映民情的“晴雨表”。代表通过接访、开设意见箱、向选民述职等形式,走访选区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这种互动方式,不仅促进了代表和群众的思想交流和感情沟通,而且畅通了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有利于了解群众的想法与愿望,了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干群、党群关系。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是服务为民的“连心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将“为民”作为活动的主线贯穿始终,推进一批民生问题的解决,用实际行动兑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承诺,赢得选民的赞誉。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是改进工作的“助推器”。依法对“一府两院”工作提出建议意见是代表行使当家作主权力、执行代表职务的基本形式和有效途径,是代表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是化解矛盾的“金钥匙”。实践证明,诉求渠道不畅通,往往是导致发生群访事件的重要原因。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开展,为群众向政府部门反映问题提供了敞开式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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