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我们已经进入并长期处于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空巢化、家庭小型化正逐步显现,老年人对于养老服务的需求也明显增加。如何建立既维护传统、又符合实情的养老场所和服务模式,以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不足,是摆在政府、社会乃至每个公民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目前,农村把散居的“五保”老人组织在一起生活,实行集中供养的方法,使老人们“离家不离村,离户不离土”,满足了他们对乡土的依恋和风俗习惯。而城市特别是贫困地区的城市,公益性养老院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公益性床位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建议:
政府要把老年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要尽量为老龄事业的发展提供空间和功能,要注重编制城市公益性养老院中长期规划,在建设用地、建设规模、服务功能等方面纳入政府规划范围。
更新理念,树立现代养老意识。现代化养老院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繁荣、富裕、进步的象征,是社会文明的体现,也是将来养老消费的一种选择。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关心和支持现代化养老院建设,使更多的老年人能追求更高层次生活,得到更好照顾,享受更好服务。
引导民间资金和社会捐助。政府应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城市养老院的政策,如对城市公益性养老院的建设用地采用划拨或协议出让等方式,对捐助举办公益性养老院的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等。
完善服务功能。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对城市公益性养老院实行项目资金补助,以帮助城市公益性养老院完善对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文化等服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