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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聚力支点建设 奋力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2025年第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王艳玲
省委新春第一会强调,牢记殷殷嘱托、汇聚奋进力量,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工作要求,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一、深刻认识当前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过去一年,党中央先后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等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湖北考察,对湖北提出更高要求。我们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加快建成支点的战略使命和工作部署上来。 第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的殷殷嘱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25次考察中部6省,其中考察湖北次数最多,湖北也是中部6省中唯一被赋予重要战略支点定位的省份。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要求“努力建设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去年11月,再次考察湖北时提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出“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上勇于探索,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等重要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支点建设的要求一以贯之,但定位更高了、标准更高了、要求更高了,从12年前的“努力建设”到现在的“加快建成”,不仅仅是表述的变化,更重要的是从“殷切期望”变成“现实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既赋予我们更高发展定位,还给我们指出了实现路径。我们要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战略定位,深刻体悟责任之重、期许之深、要求之高,更加坚定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 第二,深刻领会支点建设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昨天,忠林书记在新春第一会上,深刻阐释了什么是支点、为什么要建成支点、怎么样建成支点等重大问题。忠林书记指出,“支点就是事关战略全局的支撑点、撬动点、制高点、关键点,就是要在区域发展上快于、好于、优于、强于其他地区,更好服务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支点建设就是要以综合实力领先、科技创新先行、现代产业引领、枢纽地位凸显、改革开放示范、城乡区域协调、生态环境优渥、文化繁荣兴盛为显著特征,以整体提升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为主攻方向,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样板”,并且确定“两步走”的目标安排和“一年开新局、五年大变化、十年结硕果”的工作步骤,提出重点实施“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力”。我们必须深刻把握支点建设的战略使命、显著特征、主攻方向、目标安排和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努力汇聚支点建设的磅礴力量。 第三,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委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作出系列重大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70周年庆祝大会上深刻阐释了“五个显著优势”“八个必须坚持”“四个充分发挥”,强调要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人民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忠林书记要求,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勇担时代使命,更好履职尽责,为加快建成支点作出人大贡献。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充分展现人大在支点建设中的担当作为。 二、聚焦聚力支点建设,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主题主线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我们要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强化支点意识,紧紧围绕支点建设总体要求、目标安排、重点任务,开展立法、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代表等工作。 一是加强有力法规制度供给。要加快新质生产力培育、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创新、民生保障和改善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围绕流域综合治理、都市圈建设等开展区域协同立法,为支点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今年立法审议项目为21件,既有扩大高水平开放、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项目,也有文化保护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的项目。比如,我们修订水路交通条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符合省委提出的大力实施枢纽提能战略、增强战略服务功能的要求。制定数据条例,推动数据要素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这与省委提出的大力实施能级跨越战略、增强战略发展实力的要求高度契合。在制定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条例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区域协同立法,制定长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推动洪湖保护、梁子湖保护、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保护等省内省际协同立法,助力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我们的立法,要始终聚焦支点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法治力量破解支点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是推动政策措施全面落实。要聚焦省委关于支点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美丽湖北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民生保障和改善等方面的工作监督。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共安排项目50项。这些项目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了省委工作要求,回应了人民群众期盼。比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6次考察湖北,对科技创新十分关注。常委会将听取审议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情况报告,推动省委提出的“科创引领战略”加快实施。比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湖北要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常委会将听取乡村全面振兴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专题询问,等等。我们要聚焦这些重点扎实有效开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推动支点建设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是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今年,我们将依法作出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已经列入工作要点。另外,还将根据省委关于支点建设的要求,适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这些重要决定,聚焦事关湖北发展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问题,体现了人大工作始终与省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的要求。我们要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高质量的决定,把省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省人民的意志和行动。 四是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代言人、岗位先进、社会模范三重角色作用,围绕支点建设和民生热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等闭会期间的活动。要持续深化代表行动,初步考虑,今年围绕“聚力支点建设”这个大主题,采取“1+N”的方式,各地选择“小切口”,分级分层分领域开展活动。代工委要尽快拿出工作方案,增强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并抓紧启动实施。 三、围绕“四个充分发挥”,整体提升人大工作质效 “四个充分发挥”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服务支点建设,必须按照“四个充分发挥”的要求,全面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着力提升立法质量。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的主导作用,特别是处理好人大主导和政府依托的关系,着力解决法规草案提交不及时、法规一审草案质量不高等问题。统筹立改废释,积极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灵活运用“决定”“办法”以及法规清理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地方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加强对地方立法的整体统筹和指导把关,以“五个协同”机制推进区域协同立法,促进省市立法工作上下衔接、整体提升。 二是着力提升监督实效。要认真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在选准监督内容、用好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上再下功夫。今年将围绕更好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召开全省人大监督工作会议,对监督工作进行系统研究和部署。要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对执法司法工作监督的机制。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打好监督“组合拳”。探索开展联动监督、协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支点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三是着力提升代表工作能力。要认真贯彻修改后的代表法,及时修改我省实施代表法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提升代表工作的政治引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联系代表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丰富“两个联系”的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加强代表建议办理,积极探索建立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常态化处理反馈机制。认真落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支持基层人大继续探索居民议事试点、人民建议征集、基层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等民主实践,为支点建设汇聚智慧和力量。 四是着力提升备案审查水平。要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开展审查工作。建好用好省备案审查研究中心,认真开展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充分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深化宪法法律宣传,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四、坚持“五个一流”,全面加强常委会及机关自身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7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必须坚持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各级人大建设。忠林书记在主任会议上,对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五个一流”工作标准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凝心聚力讲发展、履职尽责讲法治、精诚合作讲团结、严以律己讲廉洁。我们要全面加强人大机关自身建设,争创“五个一流”,着力打造“四个机关”。 一是自觉砥砺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以理论的清醒保持政治的坚定。始终坚持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 二是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强化争先意识、创优意识,跳出人大看人大,跳出湖北看湖北,创造更多湖北人大工作经验,打造更多具有湖北特色的人大工作品牌。始终锐意进取、勇于创新,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不断创新人大工作思路、内容、机制和方法,永葆人大工作生机与活力。坚持抬升标杆、精益求精,待事认真、做事精致,力求把每项工作做到最好、争创一流。 三是不断增强干事创业的能力本领。省委明确今年为“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各地各部门把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作为支点建设的一项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常委会及机关要按照省委要求,开展干部素质提升活动,大力推动干部队伍建设。大家要加强宪法法律知识学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履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地充实自己、提升本领。要立足本职岗位,在认真做好每一件小事中苦练功底,在积极参加重大任务中得到历练,在依法履职尽责中增长才干,靠良好素质创优异业绩。 四是切实锤炼实干担当的过硬作风。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勇担当、敢担当、会担当,在其位、谋其事、尽其责,对负责的工作、承担的任务认真谋划、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务实求效,大兴调查研究,察实情、出实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轻负担,以实绩检验工作成效。始终坚持人民至上,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 五是持续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强化内统外联,同题共答、形成合力。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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