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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 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
2025年第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李艺美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艰辛探索长期奋斗的成果,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起来的全新政治制度,是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总结回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这片光荣革命热土的发展历程,能够充分认识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所具有的历史必然、理论必然、实践必然,能够深刻理解我国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时代价值和世界意义。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社会激荡发展的历史结果,是中国人民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政治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鸦片战争以后,我省汉口、宜昌、沙市相继开埠,湖北逐步沦为半殖民地,民族灾难日趋深重,阶级矛盾日益激化。为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太平天国运动将湖北及周边省份作为反复争夺的主战场,洋务运动在武汉全面展开,武昌起义成为辛亥革命的开端。但随着这些探索先后以失败而告终,最终陷入军阀混战的局面,山河破碎、积贫积弱的情况始终没有改变,人民依旧生活在苦难和屈辱之中。事实证明,不触动旧社会根基的各种改良,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更谈不上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和使命,对建立新型人民民主政权进行了不懈探索和实践。1920年,武汉共产主义小组成立,湖北出现新民主主义的曙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湖北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建立工会组织和农会组织,推动工农革命运动高涨,武汉成为大革命中心,这是我们党创建人民政权的最初尝试。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在鄂豫皖、湘鄂西、湘鄂赣革命根据地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即工农兵代表大会),已经具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形态。抗日战争时期,鄂豫边区以三三制为原则建立各级临时参议会,解放区政权组织形式向人民代表大会过渡。新中国成立后,在经济恢复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上,195489日至15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召开,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省正式建立。此后70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历经曲折发展、巩固完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历史有力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我们党带领人民实现当家作主的奋斗历程紧密相连,同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的全新政治制度

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展现了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和国家学说的精髓要义。在深刻总结国际工人运动的经验教训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提出了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要建立真正代表人民的人民代表机关理论和政权建设学说。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思想和国家学说的基本原则,对政权建设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对中国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实行什么样的制度等问题作了系统明确的阐述,第一次提出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概念。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构想。19493月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总结中对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进行专题论述,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了理论准备。1954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被载入宪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思想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稳步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新时代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提供了根本遵循。

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吸收优秀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政治智慧和治理经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沃土,契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天下为公、民为邦本、为政以德、法不阿贵、举贤任能等政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制度成果,体现了科学社会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共鸣。实践证明,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既要把握长期形成的历史传承,走过的发展道路、积累的政治经验、形成的政治原则,还要把握现实要求、着眼解决现实问题,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也不存在适用于一切国家的政治制度模式,只有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制度,才最可靠、最管用。

我们要从两个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的先进政治理念、鲜明中国特色、深厚文化底蕴,在政治方向、政治道路、政治制度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对于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高度警惕、坚决抵制,决不能掉入陷阱。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制度稳则国家稳,制度强则国家强。70年来,党和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团结和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广泛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湖北省委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代表等各项工作,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汇聚强大力量、提供坚实保障。一是注重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推动和规范保障作用,率先制定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条例、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健全生态环境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民生保障立法,大力推动法治湖北建设。截至2024929日,全省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自治条例及单行条例共485件。二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社会和谐稳定等,先后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017项,开展执法检查139次、专题询问13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三是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指导16次县级人大代表、17次乡镇人大代表直接选举,选出历届各级人大代表120万人次,办理历届省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268件、建议3万余件,建设代表联络站701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22个,推动代表行动成为特色工作品牌,人民议事厅”“代表码上见等基层民主实践亮点纷呈、成效明显。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我们要学好用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取得的重大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大方向、大原则、大道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切实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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