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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斋小述立法事 一笔一画总关情 ——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回顾
2025年第1期 —— 本期焦点 作者: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70周年。这一年,法制工作委员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强化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用心用情服务制定修改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8部,指导市州立法28部,审查规范性文件69件,办理法律草案征求意见回复55件,调研成果获全国人大《法制工作简报参阅件》刊发推介,实践经验在首次全国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作典型发言,联系点有关工作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一笔一画情怀,一点一捺匠心,立法蓝图徐徐成景。

起笔:计划引领,开局把全意挈起

意在笔先者,定则也。服务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是每年的第一要事。在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制工作委员会深入学习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综合分析省人大代表、省直单位、市州、基层立法联系点、社会公众等有关方面的需求和建议。根据五年立法规划项目安排、项目成熟度及工作推进情况,区分轻重缓急,研究提出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经各方面修改完善,2月,省委常委会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汇报,研究同意立法工作计划,全年立法蓝图由此展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六次考察湖北,对湖北科技创新寄予厚望。聚焦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目标定位,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为培育发展新动能厚植沃土;质量促进条例纳入立法计划,推动湖北造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力。

千方百计谋发展,归根到底就是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的日子。着眼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忧所盼,电梯安全条例纳入立法计划,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纳入立法计划,维护职工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纳入立法计划,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服务保障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根据代表议案建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列入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实现铁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数据条例纳入预备审议项目,加强数据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提高数据要素应用和治理效能。

一部立法工作计划,着眼的是大局所需、未来所向,浓缩的是群众所盼,特色所在。

落墨:人民中心,为有源头活水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在立法工作中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是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制度载体作用的必然要求,更是高质量立法的源头活水

立法的智慧在基层,办法就在群众中,调查研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路径。法制工作委员会着力在求深、求实、求细、求准、求效上下功夫,把大兴调查研究贯穿于立法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在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立法中,针对性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科研人员等意见建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中,深入农产品生产企业市场、农贸市场,站在田埂上了解情况,以深入调查研究破解立法难题。

立法听证会,自2003年首次运用于《湖北省合同监督条例》以来,便成为引导各方利益诉求全面表达、理性磋商的重要平台。今年,基层立法听证实践进一步深化,在电梯安全条例立法中,先后在黄石市澄月街道、武汉市江汉区人大常委会举办基层立法听证会,通过面对面倾听,让群众声音原汁原味抵达立法机关。

树高千尺,根深在沃土,继2015年首批国家级立法联系点选址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后,今年,全国人大再次落子湖北,在武汉市江欣苑社区挂牌全国唯一的社区类型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一省两点成为湖北开门立法实践发展中的关键词。以国家级立法联系点为牵引,省、市、县级立法联系点蓬勃生长22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130余个市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地方立法一张民意网进一步织牢织密。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省本级立法中,基层立法联系点即通过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收集意见建议1290条。

在法规立项前问需于民,在立法过程中问计于民,在法规实施后问效于民。240余封征求意见函飞向湖北各行各业,两百余名理论学者、实践专家通过基层听证、论证评估建言献策。书面和口头形式反馈的1.5万余条意见建议,让法规中的每一个字都充满民意底气

走笔:形式统筹,法者所以适变也

地方立法,不是立一部法,而是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湖北地方篇。立新法的同时,法制工作委员会统筹用好修改、废止等多种立法形式,推进法规体系整合,提高地方立法质效。

的方面,服务新制定种子条例、平安建设条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等省本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1部,涵盖科技产业创新、平安湖北建设、民生福祉促进等各领域多方面。

的方面,对档案管理条例、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等5部地方性法规予以全面修订或修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法规集中清理工作,打包修改林地管理条例等省本级地方性法规5件、废止农业投资条例等5件。同时,推动修改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290件,废止或宣布失效916件,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进一步增强。

区域协同立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改革创新。立足湖北长江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定位,一方面,主动沟通上游重庆市、下游江西省人大法工委,开展省际协同立法探索,三省市同步将船舶污染管理立法提上日程,联动发展、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逐步呈现。另一方面,率先开启长江二级流域协同立法先例,组织、指导沮漳河、府澴河流域协同立法,8次推进会议、7次联动调研,7件协同立法地方性法规均在常委会会议高票通过。

回锋:制度夯基,百事得其道者成

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制度是规范与保障,也是前提和基础。制度建设如同调理火炉,既要持续投入,也要保持通风透气。法制工作委员会组建省市协同工作专班,系统梳理、统筹开展立法工作制度汇编,覆盖从规划编制到审议表决的全周期,涵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区域协同立法、队伍建设、法规清理和实施监督等各方面,旨在构建一个内容科学、程序严谨、配套齐全、运行高效的立法制度体系。

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法制工作委员会全面修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与省本级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规则,各市(州)、县(市、区)配套制度共同形成省级引领推动、市县共同发力的12N湖北省备案审查制度规范集群,推动全省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实践中,法制工作委员会因制宜,用好统筹推进、节点调研、比较研究等工作法,做到一个法一个好办法。针对铁路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多、体制机制复杂的特点,分部门召开立法推进会议,主动沟通省委编办、省政府办公厅,逐一了解情况、倾听意见,确保条例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拓宽立法国际视野,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电梯安全立法中,深入开展比较研究,全面掌握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消化吸收、融会贯通,以他山之石本土之玉,提升地方立法的前瞻性、科学性和探索性。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新一年新征途,法制工作委员会将继续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两级党组的领导下,秉持匠心、深耕细作,以高质量服务推进高质量立法,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保驾护航!

(执笔人: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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