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利民为本。2024年,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要求,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基本实现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找准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在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的切入点、着力点,依法履行职责,全力推动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协助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项目4件、监督项目6件,重点督办代表建议1件。
这一年,我们坚持立良法促善治,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社会委把推动我省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加强制度供给作为履职尽责的首要任务。
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增强立法工作指导性。坚持立法领导小组全程指导、实体运作,省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全过程参与法规项目推进各环节,组织研究关键内容,推动解决难点问题,先后主持召开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立法领导小组会议和英雄烈士保护条例立法论证会、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会议,集中研究修改条例草案稿。在立法领导小组有力领导下,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湖北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湖北省英雄烈士保护条例(草案)》也在此次会议上完成初次审议。
调查研究广泛深入,增强法规条文针对性。坚持“学习在先”,立法调研前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研究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重点去调研,带着问题找答案。坚持“横向到边”,依托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履职平台和市州人大社会委,开展委托调研和意见征集,同时注重听取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主动学习外省有益经验,拓宽立法视野。坚持“纵向到底”,调研必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等,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做到“点对点”看,“面对面”问,“实打实”听。
责任单位并联并行,增强立法工作时效性。在立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社会委坚持与有关专(工)委、对口联系单位并联并行,畅通过程信息,减少重复修改,提高立法质效。在立法启动之初主动提前介入,严格把关法规草案稿质量。在法规草案一审后主动跟踪关注,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尽量将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落实到法规具体条款。
这一年,我们坚持寓支持于监督,持续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委把做好监督工作作为促进和支持政府依法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
把人民群众关切的痛点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社会委聚焦医保基金监督管理扎实开展系列工作。向省直有关单位、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省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130余条。到省医保局专题调研全省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情况,赴武汉、咸宁、荆州3市实地察看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等,了解当地医保基金监管情况,听取省人大代表、医疗专家的意见建议。对省政府提交的全省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反复研究、认真审议,将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连同社会委审议意见按程序转交省政府研究处理。
把法律法规的实施效果作为监督工作的焦点。全力做好全民健身条例、安全生产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慈善条例5件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工作。先后赴13个市州27个区县81个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了解相关法规实施现状,努力把基本情况摸准。先后在对省政府5件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中,提出提高思想认识、注重政府统筹、压实各方责任、完善配套措施等意见建议21条,努力让实施效果更好。
把安全生产作为持续闭环监督的着力点。在连续三年监督、修法工作的基础上,社会委把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做好专项监督“下半篇文章”作为年度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聚焦法定职责看落实情况。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对标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持续监督政府落实领导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紧盯问题清单看整改情况。对照2023年度安全生产专项监督调研发现的问题清单,聚焦危化品、燃气等8个重点领域发现的13个具体问题,全力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整改落实到位。坚持明察暗访看真实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分管负责同志、部分社会委组成人员带队,分4组先后赴7个市州明察暗访整改情况,增强人大监督的刚性和实效。
这一年,我们坚持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社会委把代表关于社会领域的意见建议作为开展工作的“风向标”,把联系代表、服务代表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窗口”。
认真督办建议,代表的满意度更高。社会委结合立法工作积极办理关于加快出台《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建议,考察学习外省立法经验,赴3个市州6个县市区了解工作情况,委托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召开4场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形成立法调研报告。持续跟踪督办2023年关于深化数据共享强化社保基金监管的建议,推进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突破难点堵点,建立全省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工作机制,真正把代表建议办出政府改进工作的实际成效。
主动加强联系,代表的感知度更高。认真落实“两个联系”工作机制,让人大代表切身感受到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社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赴代表工作地进行走访、座谈,了解代表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社会委其他几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与各自联系的省人大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实现联系代表全覆盖。
发挥专业优势,代表的参与度更高。在推进立法、监督等工作过程中,邀请社会建设领域或具有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参加调研、座谈,通过代表履职平台、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广泛征求代表对法规草案、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事项的意见,不断拓展社会建设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大代表参与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深度。
这一年,我们坚持提能力强素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打铁还需自身硬。社会委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依法履职的前提和基础。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建设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及时跟进学习全国人大社会委文件资料,掌握最新工作动态。二是注重合理分工。结合社会委组成人员的工作履历,按照业务相对熟悉、履职相对便利的原则,制定年度主要工作任务清单,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压茬推进。三是增强工作合力。主动邀请全国人大社会委有关领导来鄂指导工作,服务保障全国人大社会委来鄂调研组4批次,在其立法、监督等工作中积极提供湖北经验、贡献湖北力量。加强与对口部门日常联系,先后赴省民政厅等6家单位走访调研、交换意见。四是加强培训交流。举办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培训班,增强全省人大社会建设工作者履职能力。赴外省考察学习4次,接待外省人大调研组4批次,相互学习交流做好地方人大社会建设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
(执笔人:谭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