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省人大城环委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务实担当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强化政治引领,把牢政治方向
始终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用以统领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等原文,开展集体研讨、实践活动,将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助推人大城环工作的重要实践。
自觉贯彻讲话精神。把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检验标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燃气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委员会协助常委会会议听取审议全省城镇燃气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督促省人民政府紧盯城镇燃气“问题管网”,分类施策开展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优化完善应急救援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燃气管理多部门协同闭环管控机制。
坚决服从党组领导。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谋划提出立法监督项目建议,扎实开展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条例、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条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湿地保护决定立法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常委会党组请示报告,按要求抓好落实。
坚守立法定位,强化法治供给
补充性立法,破解湿地保护难题。湖北是生态大省、湿地大省。委员会协助常委会出台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以“一个专门决定+若干治水条例”形式,健全完善我省湿地保护法规制度体系,推动解决我省湿地保护中部门职责不够清晰、一般湿地保护无法可依、湿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统筹协调不够等问题。
能动性履职,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在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立法中,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立法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法规立项前,牵头组织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锁定立法方向。法规立项后,牵头召开论证会,听取起草单位及省直相关部门情况介绍及意见建议,明确立法分歧,形成立法共识。在草案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牵头召开集中审修会,逐条讨论吸收各方意见建议,提高草案质量。
靶向式调研,提升立法决策水平。围绕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生态环境监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房租赁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开展立法调研,为常委会立法决策提供参考。为加快推动废弃物循环利用及处理立法,委员会通过阅研相关资料、多轮实地调研,召开省直部门座谈会、专家咨询会等方式,了解现状,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形成的立法调研报告及立法构想,得到常委会领导签批肯定。
把握监督特点,增强监督实效
审议环境报告,保障生态安全。协助常委会定期听取审议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抓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美丽湖北建设等意见建议,并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厚植湖北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创新执法检查,呵护汉江青绿。在汉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中,探索“两化”工作法,即法律规定清单化,组织汉江流域10个市38个县(市、区)进行梳理,摸清法规实施底数;重点问题数据化,聚焦生态流量管控、农业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等3项数据指标,组织开展专项调查分析,做到靶向问诊。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实地检查,亲自作检查报告,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增强监督权威。
深化专题调研,推动流域治理。服务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深入恩施州带水河等12条小流域,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情况调研,推动小流域试点扩面。开展耕地保护情况调研,并采取解剖麻雀方式,摸清耕地流失底数及找回路径,推动守牢耕地红线。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神农架林区自然生态保护和统筹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助力神农架国家公园建设。
唱响协同监督,助力治气攻坚。聚焦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问题,组织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襄荆荆宜”四市人大城环委,持续协同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推动发挥大气污染传输通道联防联控机制优势,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及我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相关要求,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尊重代表地位,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联系代表,做到沟通零距离。建立城环领域专业代表、有意向代表、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三张清单,强化“菜单式”服务。每年8月、12月集中走访联系代表,做到“全覆盖”“都见面”。通过微信、电话、座谈等方式,加强同联系代表的经常性沟通。到基层必访代表、必邀代表,就近就便走访群众,直接听取意见。
发挥代表作用,提升代表参与度。推动将代表议案建议纳入立法项目,邀请10余人次代表全程参与立法起草、调研、论证等具体工作,把“民言民语”转为“法言法语”。坚持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邀请200余名代表参加汉江水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代表的耳目、渠道、桥梁作用,最大程度汇聚民情民意。
强化建议督办,提高建议办成率。协助常委会分管领导连续3年重点督办涉磷石膏的代表建议,推动磷石膏产品在建筑、交通等领域加快推广应用。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提升到近70%。重点督办关于湖北省第三条清洁外电直流、解决丹江口库区清漂问题、推动土壤固碳减排助力实现碳中和等代表建议,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强化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落实内统外联。做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专班来鄂调研工作的服务保障,参加全国人大环资工作培训暨座谈会(厦门),发出湖北声音。加强与省直部门沟通交流,协商有关工作。赴上海等6省(区、市)考察城市更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做好上海、重庆等市人大常委会来鄂学习考察等交流工作,加强工作联系。召开全省人大城环干部培训班,搭建沟通交流、互相学习的平台,提升履职能力。
持续改进作风。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深入整治违规吃喝问题,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持续改进文风,严格控制执法检查报告篇幅和字数,做到成绩、问题和建议“三个三分之一”。始终把调查研究作为履职基本功,有计划地采用“四不两直”形式,推动人大城环工作更接地气、更具实效。外出学习考察、公务接待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参加人员数量。
强化支部建设。分党组坚决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分党组理论学习和党支部主题党日融合推进,规范和创新主题党日内容。分党组书记、支部书记、领导干部带头深化学习,带头讲党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真信笃行。丰富支部活动形式,组织全体党员赴保康尧治河村等教育基地开展党性教育,观看反映抗美援朝精神的红色电影等,提升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
(执笔人:林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