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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五个湖北”建设的“人大篇”——访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
2013年第9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本刊记者

       8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决定》。人大为何作出《决定》?有哪些主要内容和亮点?本刊记者带着这些问题专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乔余堂。

  记者:“五个湖北”建设是省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战略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湖北实践。您能否谈谈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的主要背景和经过?

  乔余堂:换届以来,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工作坚持围绕省委重大决策和中心工作来谋划。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了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作了具体部署。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享有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责。“五个湖北”建设统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省人大常委会就“五个湖北”建设作出决定,把省委的重大主张变为全省人民共同奋斗目标,具有法律效力,有利于组织动员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为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决定》起草工作于年初开始酝酿,经广泛听取意见、反复调研论证,数易其稿,形成草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同志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李春明同志多次亲自主持修改。

7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要求在建设“五个湖北”中不断取得新进展。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的要求,为决定的修改完善指明了方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决定草案进行了研究,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并获通过。

       记者:您能否对《决定》的主要内容作一介绍?

  乔余堂: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是我省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决定》号召,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重大意义,依法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要坚持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着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推进农业现代化,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推进“五个湖北”建设。

  同时,《决定》以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省委推进“五个湖北”建设实施意见为指导,以“五个湖北”为经、人大职能为纬,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就如何推进“五个湖北”建设,提出了目标任务,作了具体规定。

  一是富强湖北建设。我省处于“黄金十年”发展机遇期,实现富民强省是我省新时期的总目标、总任务。《决定》结合人大工作职能,提出要加强经济领域立法,发挥立法在建设工业强省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上动真格;加强“三农”立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上下真功夫;制定发展规划条例,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推进新型城镇化;完善基础设施、能源建设等领域立法,促进服务业发展,增强发展后劲。《决定》要求,通过执法检查、计划预算监督等方式,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要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二是创新湖北建设。我省科教资源富集,创新潜力巨大。《决定》提出,要围绕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着力推进思想观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要研究制定自主创新促进条例等法规,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产业,营造创新社会环境;开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促进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和科技优势转化。

  三是法治湖北建设。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本在于法治。《决定》提出,人大要适应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五个湖北”建设的需要,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政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监督和支持“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促进司法公正。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是文明湖北建设。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精神文明,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的长远之计。《决定》提出,要适时制定文化发展促进条例等法规,抓住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开展执法检查,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抓紧制定和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听取和审议重大生态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和循环发展,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见实效。

  五是幸福湖北建设。建设幸福湖北,提高居民幸福感,是“五个湖北”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提出,要制定实施社会保险法办法、实施劳动合同法办法、实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重要法规,保障和改善民生;抓住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要围绕衣食住行、业教保医开展专题调研、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出实招。

  六是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重要力量。《决定》提出,要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及时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坚持和完善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五个湖北”建设中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记者:您对贯彻落实《决定》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乔余堂:《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的具体体现,具有倡导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高度重视,将贯彻落实《决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人大系统营造推进“五个湖北”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推进“五个湖北”建设中,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着力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创新人大工作。各级人大要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不辱使命,为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力量。

       记者:谢谢乔秘书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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