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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三个重要里程碑
2024年第11期 —— 八面来风 作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弹指一挥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走过70年的光辉历程。70年峥嵘岁月,70年栉风沐雨,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回顾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光辉历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有三个重要里程碑。

    第一个里程碑,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标志着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中央到地方系统地建立起来,人民代表大会的建设和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第二个里程碑,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和地方组织法,规定在县和县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赋予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省、市、县人大设立常委会,填补了省以下县以上没有人大常委会的空白。

    第三个里程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视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工作,推出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制度性、长远性的重要举措,迈出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要步伐。其主要表现在:一是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二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涵、定位不断丰富。三是人大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监督;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改进完善专题询问和审计监督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四是人大建设不断加强。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

(楚仁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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