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将以钉钉子的精神为此不懈努力。要坚持系统观念,着眼于增强生态环境立法整体效能,准确把握法典编纂过程中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创新的关系。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科学把握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核心概念、基本规范,既以统一价值理念方式凝聚改革共识,又以创新法律制度方式打破现有体制机制固化的藩篱,还以前瞻性规定保护改革探索,也通过法典化方式提炼固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使之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化和法治化。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吕忠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出发,在“总论”中提出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并专章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表明,在党中央顶层设计中,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不仅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任务,也是进一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在新征程上,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是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学术委员会主任 张文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