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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人大监督质效 优化一流民营经济营商环境
2024年第11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丁庆荣 袁正泉 姚定清 胡舟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是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近年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紧盯民营经济营商环境,通过市县乡三级人大发力、五级人大代表联动,持续运用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等监督形式,创新建立问卷调查、动态监测、财经顾问问诊等辅助监督方式,查找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以人大高质效监督推动宜昌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
坚持目标导向,多维迭代监督网络和方式 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单打赛而是团体赛,不是短途跑而是马拉松,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多维迭代监督网络和方式,实现有效监督。 发挥代表作用,构建立体监测网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数多、分布广、信息灵等独特优势,把监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代表行动”,组织五级7000余名在宜人大代表与近2万多家市场主体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乡镇人大代表每人联系3个、县以上各级人大代表每人联系5个市场主体,及时发现营商环境问题和诉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人大代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立体监测网络不断健全。近两年来,共有3693名代表收集反馈问题及建议6599条,梳理后交办2759条,已办结2055条。今年,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全市建立首批13个营商环境监测及民营经济发展联系点,及时参与有关民营经济调研工作,为监测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提供动态数据。 加强执法检查,优化提升法治环境。根据经济工作和营商环境的重点,每年选取1-2部法律开展执法检查。近年来先后开展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及省实施办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执法检查,推动审慎监管、有序竞争、积极创新的法治环境持续提升。比如,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用工难等问题,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绿色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电池材料、清洁能源等产业发展规划,出台《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宜昌市服务业发展奖励补贴办法》《宜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民营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供给。 开展专题询问,精准攻坚发展难题。2021年和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报告。在此基础上,2022年组织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市人大各专(工)委同步开展6项营商环境调研,通过15个渠道收集问题及建议6600多条,筛选10个典型案例组织拍摄暗访专题片并在大会播放。10位市人大代表和委员围绕政务服务、市场环境、法治保障等方面对14个部门进行现场询问。专题询问将有关发展难题提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入部门任务清单,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20家责任部门制定的64项整改措施有58项如期完成,6项持续推进,10类13个具体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得到市场主体充分肯定,中央、省级媒体予以宣传报道。 组织专项评议,推深做实部门履责。连续10年对市直部门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每年选取5-6个市直单位,优先纳入与营商环境联系紧密的责任部门,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列为重点评议内容,组织对照自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评议意见,交办问题清单,督促部门整改,并进行整改满意度测评。专项工作评议情况及时向市委专题报告,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有效推深政府部门落实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在全市形成了人大推动、政府主责、社会监督的浓厚氛围。 通过努力,宜昌市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连续四年被评为全省营商环境标杆城市,在全国工商联“万家民企评营商环境”调查评价中位列全国地级市第四名。政务服务实现标准化、信息化;惠企政策精准直达;市场环境不断优化;法治环境持续改善;要素供给有效保障;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把握监督方向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大开展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监督,必须坚决按照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要求和总体部署,找准突破口、切入点,持续围绕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五难”问题精准发力。 创新难。一是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与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相比,宜昌市在财政扶持力度上尚显不足,2021年市本级科技奖励金额2416.6万元,2022年3197.2万元。二是自主创新能力相对薄弱。2022年宜昌研发(R&D)投入为111.68亿元,R&D与GDP之比为2.6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55%),但低于OECD国家平均水平(2.67%)。三是科技创新生态建设相对滞后。民营企业主要依靠自身力量进行科技创新,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不够,创新链与产业链未实现“集成发展”。 用工难。一是实力薄弱引才难。单个民企体量太小,研发实力、科研条件过于薄弱,技术问题太单一,难于吸引中高层次人才。二是用人机制不健全。民企在人才的引进选拔使用方面存在机遇不均衡、地位不平等的现象,在政治、生活等待遇方面也不十分合理,造成民企人才浪费和外流。 降本难。一是人工成本增加明显。108份问卷调查中有65家企业反映人力成本高成为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主要挑战,占比60.18%。二是税费负担有所增加。在有效问卷中,有71家企业反映最希望政府在减税降费方面给予支持,占比65.74%。三是水、电、燃气、网络、物流等企业经营性成本均在增长。在有效问卷中,有55家企业反映物流成本增加,占比50.92%;有39家企业反映用电成本增加,占比36.11%;有32家企业反映燃气成本增加,占比29.62%。 回款难。一是应收账款回款难。参与调查的108家民营企业中有35家企业请求政府协助解决应收账款拖欠问题,占比32.40%。二是票据使用较普遍。三是供应链金融普惠性不高,专业供应链金融公司在给中小民企提供融资方面仍存在局限性。 融资难。一是银行贷款难。2021年全市民营企业贷款余额818亿元,占全市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7.5%,2022年为18.9%,2023年为19.7%,民营经济总量占据宜昌经济总量半壁江山,但是贷款总额仍不足两成。二是股权融资难。2022年至2024年,宜昌市上市民营企业融资总额13.38亿元,占全市上市企业融资总额的17.18%。非上市民营企业股权融资总额仅1.75亿元。三是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难。2023年全市民营企业线上“政采贷”融资额9.54亿元,占全市线上“政采贷”融资总额的比重仅8.56%。
坚持效果导向,以高质效人大监督不断展现新作为 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并作出了新的部署。这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引向深入的动员令。各级人大要立足本职,深刻领会、全面落实这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大监督质效,在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上不断展现新的作为,为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紧盯民营经济发展议题,持续监督,久久为功。一是助力创新完善高规格的多跨协同工作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健全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与民营企业家恳谈机制,聚焦民营企业家急难愁盼问题设置主题。建立党政领导、行政部门联系服务民企机制。二是积极助推提升政务增值服务。帮助各地党委政府,梳理汇总各层级支持民企发展的各类政策,统一形成民企发展“政策包”,对民企发展问题“一个口子受理、一个口子协调、一个口子反馈”,落实从“一件事向一类事”转变的要求。三是多形式推动政府解决发展难题。聚焦民企普遍反映的“五难”问题,运用“长牙齿”的监督方式,依法加强工作监督。围绕创新难,督促政府助力民企不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围绕用工难,督促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解决企业引才留才需求;围绕降本难,督促政府加大民企减负增效支持力度;围绕回款难,督促政府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拖欠企业账款问题的意见》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依法推动拖欠账款“动态”清零;围绕融资难,督促政府和金融机构做深做实融资产品和创新还款方式。 完善营商环境法规制度,加强检查,问政问效。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是在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立法上更加注重科学精准。高度关注即将出台的民营经济促进法,抓紧学习,提前考虑配套法规制定事宜,注重听取包括民营经济组织在内各类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建议;配套法规实施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二是在开展执法检查上更加注重公平竞争。重点围绕中小企业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重点监督政府及其部门进一步规范涉民企行政执法,突出体现公平执法要求,坚决杜绝“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三是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上更加注重工作实效。常态化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就政府在制定、实施财政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科技攻关、排污指标、公共数据开放、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时,是否平等对待民营经济组织等等,听取进展情况,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持续跟踪监督。四是在运用专题询问上更加注重问题导向。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适时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对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改进工作,弥补短板。 发挥人大代表监督作用,健全机制,推动整改。充分调动和激发人大代表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一是在流程上要推动人大代表对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做到深度参与、全流程参与、全链条参与、全方位参与,做好人大代表服务企业工作。二是在内容上要指导人大代表把握参与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监督的重点,与党中央强调的、省委市委要求的、人民群众关心的深度融合,紧盯政令不畅的“堵点”、高质量发展的“痛点”、改革攻坚的“难点”、群众意见集中的“热点”精准发力。三是在形式上要注意督促人大代表个人不能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名义决定和处理问题。在监督中掌握的各种问题线索,要及时通过人大专委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督促办理。 搭建社会立体监督网络,协同联动,形成合力。认真落实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推进监督“关口前移”、畅通监督渠道,积极构建立体式“监督网络”。一是推进人大监督形式更加亲民。建立人大及人大代表与民营企业家面对面交流、代表与局长面见等制度,推动职能部门下沉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帮助民营企业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发展信心、提升发展地位。二是推进人大监督程序更加完备。不断完善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常态化开展营商环境监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企业和社会各界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吸收到人大各项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之中,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推进人大监督方式更加多元。横向上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和执法,围绕提升区域经济竞合度和整体竞争力,探索联合执法检查、联合地方立法等工作,加强区域民营经济主体权益保护、保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不断深化区域整体营商环境建设。纵向上紧盯民企发展环境建设,切实构建“群众反映、代表反馈、人大交办、政府办理、主体满意”的工作闭环,以高质量人大工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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