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画卷,在砥砺前行中铺展;时代的华章,在接续奋斗里书写。9月29日,庆祝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在武汉举行,凝聚信心力量,开启奋进新程。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湖北走过了光辉发展历程,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制度保障。
湖北是一片光荣的革命热土,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探索和建立了大革命时期的工会组织和农民协会、土地革命时期的工农兵代表大会、抗日战争时期的临时参议会制度,等等。1954年8月9日至15日,湖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武汉召开,揭开了荆楚人民当家作主和地方政权建设的崭新篇章。
1980年1月,湖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依法选举产生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从1983年开始,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每五年定期换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人大会议,我省人大工作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我省人大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
70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效保证了荆楚人民当家作主、服务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鲜明主题,坚持与时代同步伐、与改革同频率、与实践同发展,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
坚持立良法、促发展、保善治,紧紧围绕改革急需、社会急切、群众急盼的领域加强立法,推动我省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比如,聚焦长江大保护和流域综合治理,制定形成以长江、汉江、清江三大流域和湖泊保护立法为骨干,水、土、气、林等专项法规共同支撑的“3+1+N”生态文明法规制度。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持寓支持于监督之中,1954年首次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首次开展执法检查、1985年首次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提出质询案、2010年首次举行专题询问。到2024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报告1017项,开展执法检查139次,开展专题询问13场,切实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推动重大事项决定制度化常态化,自1980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首个决议以来,每逢重大事件和重要节点及时作出决议决定,共讨论、决定重大事项240件,汇聚了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选举任免相结合,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共服务省人大代表提出议案268件、建议3万余件。坚持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连续8年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组织开展代表行动,累计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5万余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
回顾光辉历程,展望光明前景。我们要以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加快推进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实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