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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履职尽责,强化水源地保护—— 坚决扛牢“守井人”担当
2024年第9期 —— 民主实践 作者:文·图/师永学

      8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给十堰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回信,对他们予以亲切勉励,并向全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志愿者致以诚挚问候。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有对库区群众十年如一日,用心用情守护一库碧水的充分肯定,也有对继续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殷切期许。这是对十堰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莫大激励,也是对荆楚干群的莫大鼓舞。

      十堰是“北方水井”,境内2489条河流、525座水库汇水北送,水质好坏事关京津冀豫26个大中城市、200多个县市区、超过1.08亿人的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亚洲第一大人工湖”之称的丹江口水库,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水源区,通水10年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泓清水永续北上”的殷殷嘱托,把保水质作为“天大的事”,以最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最高标准加强环保立法,以最大力度开展监督检查,以最实举措实施代表行动,为守护好水源地绿水青山、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履行了人大职能、作出了人大贡献

认识为先 站位大提升

      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调水工程,南水北调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深牵挂。10年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嘱托要“加强运行管理,深化水质保护,不断造福民族、造福人民”;3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南阳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南水北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福祉;今年习近平总书记回信丹江口库区的环保志愿者,予以亲切勉励和诚挚问候,要求“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市人大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重要回信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强化守好一库碧水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刻理解把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目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推进人大工作,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增长点,成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点,成为展现十堰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南水北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回信精神,从守护生命线的政治高度理解把握水源区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风险忧患意识,紧绷“安全弦”,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保护就是发展”,坚定政治自觉,扛牢政治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使命担当,抓紧抓实抓细人大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呵护水源区,守牢“生命线”,全力拱卫京畿生态安全。

立法为要 构建大框架

      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市人大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要把水源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划出硬杠杠”的重要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生态环保立法,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守护核心水源地。2014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将1212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日,依法确定为十堰市生态文明日。2016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出台四部生态环保领域地方性法规,从山体到地表、从大气到水源,十堰市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地方性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出台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立法守护“城市绿肺”。这是十堰市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了山体保护的系统措施,划定了山体保护红线,设立了禁止行为清单,对破坏山体的违法行为作出了严厉处罚规定,中心城区300多座大小山体有了“护身符”。

      出台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立法守护“生态红线”。条例规定了最严格的水、土、气保护管理制度,将保护水质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增设多条规定,放置于最突出位置,对违法行为设置了最严厉处罚措施。

      出台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守护“蓝天白云”。条例从加强工地围挡、遮盖、喷淋措施等方面,压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明确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筑牢了法治防线。

      出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立法守护“一方净土”。条例以源头防控、强化监管为主线,将十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村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对主管部门职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作出明确规定,填补了制度空白,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的一些突出问题,为实现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全票批准,成为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首部专门规范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四部生态环保地方性法规的公布施行,有力推动十堰生态环境质量一年站上一个新台阶,丹江口库区水质连续多年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及以上标准,水环境质量今年达到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库区水更清了、山更绿了、环境更美了”。

监督为本 推动大保护

      坚持把推动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强化监督手段,抓好跟踪问效,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中充分彰显人大作为。在丹江口,库区群众响应号召搬离故土,多少曾靠打鱼为生的渔民转产上岸,多少污染耗能企业坚决关停,多少库汊水域围网整体拆除。年复一年,越来越多的库区群众成为志愿者、当起“守井人”,投身生态修复、森林管护、河流清漂等工作,书写了“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的美丽故事。

      强化专项监督。连续10年听取审议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督促政府将丹江口库区4468平方公里面积全部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对10个三级流域片区、23个四级单元实施分级分类治理管控,推动历次中央、省环保督察交办的521件信访件全部办结,第一轮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的115项问题全部整改销号。

      强化专题视察。以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为重点,市县联动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小流域综合治理及湿地保护情况专题视察,督促有关部门查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违法案件7起,农药、化肥用量分别连续12年和7年负增长;开展湿地资源巡护4万余次,防范化解湿地生态风险167个,经验成效得到省人大常委会充分肯定。

      强化执法检查。先后对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保护法等10部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关停并转高污染、高耗能企业560家,清理网箱18.2万只,关闭规模化养殖场134家;推动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污水处理系统和河长体系,11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2811名河湖长常态巡河,2077座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10万多吨危废物安全处置,水源安全隐患全面消除。

      强化监督刚性。综合运用专项工作评议、交办审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开展满意度测评、公示测评结果等闭环监督手段,采取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强化监督刚性和实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生态系统得到持续修复,绿色发展成效不断显现,绿水青山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生活的“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活动为重 营造大环境

      保护好水源地生态环境,需要人人尽责、久久为功。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代表人数多、力量大、与人民群众联系密切的优势,连续两年围绕守水护水开展代表行动,带动全市参与环保的志愿者人数达33万多人,营造了全市上下同向发力、同题共答的浓厚氛围。

      主题上聚焦。2023年,聚焦农厕改造、垃圾清运、污水处理开展“代表六查”活动,提出书面建议970件、解决落实938件,推动完成农厕改造14450户,排查整改污水处理设置故障464个,全市1682个村全面建立“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今年,聚焦守水护水开展“六大行动”,提交建议1069件、落实835件,为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持续贡献代表力量。

      工作上做实。对水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以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满意度测评,做到“三个不放过”:对能解决的问题没有解决的“不放过”,对代表高度关注的热点难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的“不放过”,对答非所问、空洞无物的“官样文章”“不放过”。组织代表回选区向选民报告参加“守水护水”代表行动情况,接受选民评议,强化选民对代表的监督,激发代表守水护水的责任感和积极主动性。

      机制上创新。创新代表建议办理与市委巡察联动机制,将与小流域综合治理有关的6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市委巡察内容,使神定河污水处理等7个难点问题圆满解决。创新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至8月底双向转化生态环保类建议8件、解决问题9个。与北京市海淀区、东城区、丰台区及陕西省白河县建立跨区域守水护水协同监督新机制,83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常态巡河、动态监督,推动建起卫星看、监控盯、水上巡、岸上查同步发力的全市水质监测保护“天罗地网”,不让一滴污水入库,确保一库碧水北送。省人大常委会对十堰代表行动给予高度肯定,去年以来省人大工作通报先后9次专题介绍十堰市代表行动经验做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习近平总书记的回信,为全市增添巨大动力,丹江口库区环保志愿者的行动,为全市树立了榜样。市人大常委会牢记嘱托,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甘做铺垫工作,甘抓筑基之事,在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的“国之大者”中,展现十堰更大担当、更大作为。

(作者系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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