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高度,对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是做好新时代代表工作的根本遵循。
从根本政治制度上深刻把握
从民主选举上深刻认识代表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特点优势。70年前,毛泽东主席签署命令,颁布实施选举法,全国首次普选产生566万多名基层人大代表,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中国正式运行。70年来,各级各界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依法履职,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发展和实践创新。
从职务属性上深刻认识代表履职行权的职责定位。人大代表是政治职务,担当政治使命,履行政治责任。人大代表是国家职务,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人大代表是工作职务,享有七项权利,承担七项义务。
从主体作用上深刻认识代表工作高质量的时代要求。人大工作,主体是代表、力量在代表、活力靠代表。离开代表谈人大,是无源之水;离开代表做人大工作,是“空中楼阁”。代表工作坚持把讲政治贯穿代表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坚持来自人民、服务人民,坚持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从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服务保障
加强“两个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谋划和推进代表工作,形成常委会领导,委员会参与、代工委综合协调的工作格局。始终把思想和履职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代表工作能力。
深化“两个联系”。深入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丰富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所期所盼。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关于常委会领导到基层必访代表制度,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专(工)委对口联系相关领域专业代表全覆盖。
推动“两个高质量”。编印议案建议参考选题,健全议案建议提出前沟通调研机制,实现全国人大会议、省人大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数量质量双提升。开展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专项视察,组织代表与承办单位“面对面、提提问、出出汗”,全方位提升办理质效。
提升“两个能力”。出台代表联络站建设指导意见,全省7010个代表联络站成为提升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能力的重要载体。出台代表经费管理使用意见,增强服务保障能力。
从建设代表机关上推动发展
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出台切实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指导意见,修改湖北省代表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代表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拓展常委会联系代表工作。加大基层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力度,强化双向交流、协同推进,努力将常委会机关建成“代表之家”,服务更多基层代表“常回家看看”。
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坚持“无调研不建议”,引导代表聚焦机制性政策性法律性问题提出高质量建议。开展办理情况专项视察和“回头看”,不断提高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
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方法。科学组建代表小组,坚持“少而精、深而实、活而新”,提升专题调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