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来,省人大法制委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取得了一系列工作成效。
把握核心要义 深化思想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其优势所在。法制委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一是及时制定委员会分党组议事规则,对分党组议事和决策程序作出规定,推动分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充分发挥委员会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先后召开13次会议,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学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地方人大率先汇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摘编,及时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共同研究解决立法中的问题,提升统一审议质量。四是严格遵守和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做到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必报;重要立法活动、重大立法项目必报;立法项目中涉及的体制机制调整等重大事项必报。
创新体制机制 提升统一审议质效
改进工作方式,提升统一审议深度。法制委高度重视地方立法质效,一是注重全程参与,凝聚立法合力。严格落实“三行五前”立法工作制度,及时与各专(工)委和部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二是增强调研实效,夯实审议基础。通过调研把问题分析透彻并找到解决方法,为审议提供有效参考。三是优化咨询机制,汇聚各方智慧。四是强化备案审查,维护法治统一。法制委、法工委以“创新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省委重大改革项目为“引擎”,推动全省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
协助常委会强化立法主导作用,提升统一审议广度。法制委在协助常委会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方面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一是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加强对立法项目的主导。围绕四化同步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确定立法规划项目109件,为未来五年地方立法工作做出总体安排。二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对立法环节的主导。全面总结近年来我省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协助常委会审议修改我省立法条例。三是主动做好立法协调,加强对立法决策的主导。四是服务区域发展,加强对协同立法的指导。五是完善地方立法联动机制,加强对市州立法的指导。对市州报请批准的法规全过程指导、全流程把关、全方位服务,推进重点环节联审联评联动。
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升统一审议参与度。法制委注重拓宽公众参与立法途径,在立法全过程邀请人大代表参与,通过代表履职平台、代表“家站点”等平台和代表小组活动等载体广泛征求代表意见。调整增加省本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到22个,带动全省设立150多个联系点,我省成为全国为数不多的“一省双点”省份。
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完善统一审议制度。法制委坚持学习法律、熟悉法律、把握立法规律,突出系统谋划、统筹建设,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及时修改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服务工作流程,建立了法规项目领办制,对现有立法制度进行系统梳理,查漏补缺,制定完善汇编地方性法规审议修改工作规程等18件立法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