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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大之为助推特色产业发展
2024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茂清

      “潜江龙虾”是全省唯一小龙虾区域公用品牌。为更好服务该产业发展,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促进虾-稻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着力在助推产业做强产业链、拓展品牌链、提升价值链中,为乡村全面振兴赋能加力。

      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服务产业发展的职责使命。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市人大常委会将作出《决定》作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乡村振兴实施的必然要求,作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把握产业高质量发展先机的迫切需要,作为对标省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重要举措。强化组织领导,服务中心大局。积极争取市委支持,将依法作出《决定》纳入今年重点工作,并充分发挥潜江市虾-稻产业链链长单位职责,牵头《决定》起草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多次就《决定》草案进行专题研究,在报经市委同意后,按法定程序审议表决通过,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坚持守正创新,积极探索实践。在作为县级人大常委会参与全省第一例区域协同立法对长湖进行保护后,首次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作出重大事项决定,着力通过发展全链条的小龙虾产业集群,更好服务地方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聚焦目标任务,更好发挥助力产业发展的职能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家底。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法一办法”、中小企业促进“一法一办法”、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全市虾-稻产业发展、小龙虾第二三产业发展情况等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小龙虾投入品监管等情况的报告,就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询问,为高标准起草《决定》打下基础。广泛征求意见,践行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结合代表行动主题活动,引导代表通过走访、接待选民、塆台夜话、“智慧人大”系统等方式渠道,广泛听取养殖户、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同时,充分吸收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意见、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切实将《决定》的酝酿、起草、表决等过程,作为倾听民声、汇聚民意的过程,转化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坚持统筹兼顾,力争高质高效。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系统谋划、通盘考量,明确虾-稻产业的发展目标和促进措施,并经过反复修改完善,确保文本的科学、严谨、务实。

      彰显制度优势,不断汇聚推动产业发展的共识力量。强化法治支撑,护航产业发展。《决定》在完善体系建设、强化质量管控、加强品牌塑造、规范市场行为上提出相关要求。《决定》的制定,将更好保障产品安全优质和产业全链条绿色健康发展,推动产业品牌影响力、文化牵引力和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更好服务全省虾-稻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虾-稻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支撑。明确工作职责,广泛凝聚共识。《决定》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组成部门在促进虾-稻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职责,并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虾-稻产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决定》作出后,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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