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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五个过硬”纵深推进人大机关纪律建设
2024年第7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谢继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的重要政治任务。新修订的《条例》是党中央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条例》坚持系统思维、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体现出管党治党在责任上全链条、管理上全周期、对象上全覆盖的鲜明特点,持续释放反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的强烈信号,必将有力推动正风肃纪向系统整治、全域治理提升转变,同时开出正负面清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廉洁上“管得住手脚”,激励党员、干部在事业上“放得开手脚”。

      笔者认为,作为人大工作者,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五个过硬”,严守“六大纪律”,奋力开创人大“四个机关”建设新局面。

      做到政治过硬,确保对党绝对忠诚。人大机关首先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严守政治纪律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障。这次《条例》在政治纪律上增写2条、修改12条,体现了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鲜明导向。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准确把握新思想、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做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中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切实增强思想上的“防腐性”、政治上的“免疫力”,持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仅要“埋头拉车”,更要“抬头看路”,始终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眼睛特别明亮、立场特别坚定。

      做到学习过硬,真正学纪知纪明纪。学习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石。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要第一时间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习新修订的《条例》,准确把握“六大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促使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融会贯通学,对每一条纪律都要认真钻研、学深悟透,既知其言又知其义,既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进一步提高依法依规依纪履职水平;要联系实际学,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和严肃性;要做到以学促干,通过学习明确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自觉约束个人行为,主动学习新知识、新业务,填补知识空白,强化短板弱项,努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

      做到能力过硬,弘扬担当实干精神。能力是立身之本,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条件。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要在人大机关树立“开口能讲,提笔能写,遇事能办,敢于担责”的工作导向。这次《条例》在工作纪律上新增7条、修改6条,是改动幅度最大的一章,充分体现了担责担难、勇于担当的鲜明导向。要认真把握工作纪律具体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大局观念。当前,我们正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推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要把人大工作放到中心大局中去思考和谋划,带头练内功、强素质,持续锤炼法治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解决问题,在下得去、蹲得住、摸得实上下功夫,提出高质量建议,撰写高质量报告,为高质量审议和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做好各项工作;要强化履职尽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一线工作法,注重亲身实践,以高度的责任感推动工作落实;要自觉接受监督,把自己摆进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中,自觉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作表率、当标杆,以务实高效的作风推进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创造卓有成效的实绩。

      做到作风过硬,践行为民服务宗旨。作风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就必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通过联系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严守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进一步锻造“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马上落实”的过硬作风。这次《条例》在组织纪律上增写2条、修改7条,在群众纪律上修改3条,在生活纪律上修改2条,修订力度很大,体现了从方方面面加强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要严守组织纪律,严格遵守组织制度和程序,认真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常态化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全面、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坚决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坚定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要严守群众纪律,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人民需要作为思考问题、谋划政策、推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树立正确政绩观,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认真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坚持每月深入包联社区与群众座谈,落实好市级领导包案化解信访积案制度,常态化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改进工作质量,把服务做到群众心坎上。要严守生活纪律,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矢志不渝听党话、跟党走;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做到心底无私天地宽;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自觉培养健康生活情趣,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

      做到廉洁过硬,永葆干净清廉本色。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这次《条例》在廉洁纪律上增写1条、修改18条,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要严守廉洁纪律,坚守廉洁自律关口,对党纪党规存有敬畏之心,严守为官底线、严守法纪红线,自觉克服侥幸心理,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时刻保持“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作风;要规范廉洁用权行为,大力倡导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既亲又清的政商关系,正确处理公和私、义和利、是和非、正和邪、苦和乐的关系,把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不断引向深入;要营造廉洁齐家家风,以“严”治家,立好家规家训,时常教育家人严守法纪,决不能为所欲为、随心所欲;对于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身上出现的苗头性问题,要早教育、早制止、早纠正。

(作者系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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