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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发力 为乡村全面振兴贡献人大力量
2024年第6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胡东梅 图/张斌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坚持不懈夯实农业基础,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做好“三农”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学习运用“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强县工程为抓手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印发,绘制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吹响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总号角。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和人大制度功效,助推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攻坚战、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完善法治   夯实乡村振兴根基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把立法质量放在第一位,紧扣农业农村工作,脚踏实地、扎实细致地做好立法工作,推动在法规制度层面解决制约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早在2020年,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成为推动湖北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条例》分五章从产业发展、生态宜居、乡风文明、乡村治理、民生保障等方面,对具体工作内容、实施路径等作了规定,明确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通过地方立法把“党言党语”转化成“法言法语”。如第三章“产业发展”主要是坚持市场导向,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

 4月的恩施州晨雾氤氲,一片片茶园犹如镶嵌在青山绿水间别致的绿毯。位于恩施市芭蕉侗族乡集镇的茶叶鲜叶临时交易市场一片忙碌。“今年新茶的收成不错,最好的明前茶芽茶,鲜叶一斤能卖100多元。”茶农高兴地说。

湖北地处北纬30°黄金地带,十分适宜茶树生长。茶产业是湖北省的传统优势产业、绿色生态产业、脱贫攻坚重要产业、乡村振兴基础产业。2021年,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为湖北省茶产业发展蓄势赋能。《条例》从明确政府职责,突出引导作用;加强质量安全全程管控,提供质量保障;推进品牌培育和建设,强化品牌引领;完善要素配置和供给,加大扶持力度等方面入手,做出“硬核”规定,助推湖北茶产业做大做强。

目前,湖北省72个县(市、区)300多个乡镇产茶,茶园面积达到574万亩,茶叶加工企业超5000家,面积、产量、农业产值等指标位列全国第一方阵,综合产值超800亿元,正朝着千亿产业之路迈进。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5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北省种子条例》。《条例》围绕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品种选育审定与登记、种子生产经营、种子监督管理等关键内容做出规定,为农业“芯片”立法 ,守护粮食安全“命脉”:育种创新是现代种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也是保障粮食安全和种业安全的关键因素,设“育种创新”专章,突出种业科技创新内容,多措并举推动种业创新发展;对种子的管理措施、工作力度等方面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种质资源是种业原始创新的物质基础,《条例》加强种质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力求盘活种质资源。

水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又是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湖北既优于水又忧于水,水资源总量尤其是过境客水量较为丰富,但时空分布不均衡,水资源不平衡、利用效率不均衡问题比较突出。节约用水是应对水资源短缺和减少污水排放、改善水环境的便捷、有效方法和根本途径。20219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条例》细化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双控”制度,既保障发展用水,又促进节约用水;在强化政府职责、加大惩处力度等方面,体现了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责任。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人民法庭作为基层社会治理一支重要的法治力量,活跃于基层一线、人民群众身边,为建设法治乡村、法治湖北、平安湖北等作出了积极贡献。2021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 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的决定》,规范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及路径,助力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修订动物防疫条例,推动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人畜共患病防控、宠物防疫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问题;制定天然林保护条例,针对我省天然林保护中存在的责权利不清、违法成本低、保护难度大等问题,建立起最严格的天然林保护制度……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以高质量立法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加强监督    补齐发展短板

实施强县工程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湖北行动”,是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湖北答卷”,是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三农篇”。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多次围绕强县工程实施情况赴荆州、恩施、潜江等地开展多轮调研,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把人大力量汇集到助力我省实施强县工程上来。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也是实际工作的切入点。518日,2024湖北“潜江龙虾”产业博览会在主会场潜江,分会场洪湖、沙洋、黄梅同步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全省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黄鳝)产业链链长王艳玲在会上表示,要大力推进小龙虾种苗繁育、标准化生产、精深化加工、新产品开发和区域公共品牌培育,打通增产提质堵点,突破科技研发难点,把品牌做得更响、产量做得更大、品质做得更优。

“聚焦优质稻米、生猪、小龙虾等十大优势特色产业,按照科技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集群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思路,全力推进强链延链补链优链,农业产业化成势见效。截至2022年底,十大产业链综合产值达到8027亿元、同比增长9.9%,综合产值过500亿元的产业链达到6条,生猪、小龙虾、优质稻米产业链突破1000亿元。”这是20237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报告的部分内容。

 数字的背后,是监督持续发力的真实写照。听取和审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报告,完成《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动建设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决定》《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等10件涉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围绕乡村振兴及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多次开展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始终把乡村振兴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紧盯乡村振兴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农民合作社逐渐成为提高农民经营组织化程度、抱团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载体,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力量。2022年底,全省农民合作社达114585家,农户入社率达50%20235月至9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下简称“一法一办法”)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坚持全省全覆盖、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效果导向,先后赴孝感、仙桃、天门等市开展实地检查,调研察看了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合作社负责人等各方意见建议,对实地检查、委托市州检查、省直部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研究对策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助力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以合作社名义贷款比较难,希望能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金融支持力度。”在了解到贷款难是我省农业专业合作社面临的共性问题后,省人大常委会积极协调中国银行湖北分行推出专门针对合作社的免抵押信用贷金融产品,有效解决了一批合作社的融资难题。据了解,针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新农通”发放贷款2.34亿元,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692户,在全省11家市州分行实现业务开办,全省覆盖率达到73%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这条主线,找准人大工作和中心工作的结合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闭环跟踪督办等,打好监督组合拳,不断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尊重和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乡村治,百姓安。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省人大常委会以代表行动为抓手,发动群众共同缔造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321日,深化“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视频动员会在武汉召开。“要坚持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采取‘1+N’方式,聚焦‘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加强组织领导,推动代表行动走深走实。要定期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经常性组织代表进站(点)履职,拓展线上线下联系路径,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更加扎实有效组织开展活动。要进一步健全代表意见建议收集、处理、督办、转化、反馈等机制,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王艳玲强调。

2023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省四级人大、10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各地因地制宜选择510多个小切口,涉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多个方面,紧贴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收集处理意见建议2.62万条,推动办成了一批民生实事,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

走进武汉市黄陂区姚家集街杜堂村,小桥流水、婆娑烟柳与一幢幢白墙青瓦的民宿相映生辉,惬意的田园风光尽显悠然郊野之趣。夜幕降临,浪漫烟花秀、乡村电音节、古装实景巡演、露营烧烤派对……沉浸式的互动体验和特色活动,吸引着各地游客竞相来此“打卡”。而10多年前,这个位于武汉市最北端的偏远村庄还是一片荒芜,因土壤贫瘠,种地收入微薄,村民纷纷外出务工,一度成为“空心村”。从昔日的无人问津,到如今的“诗与远方”,杜堂村的“华丽转身”正是省人大代表、武汉木兰花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葛天才“乡村梦”的蓝图杰作。

  一名人大代表,一面鲜活旗帜。在湖北,像葛天才这样发挥自身优势、勇于担当、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的人大代表还有很多。他们牢记国之大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团结凝聚人民群众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用实际行动彰显了人大代表的家国情怀、诠释了人大代表的初心使命、树立了人大代表的时代形象。

风劲千帆悬,极目楚天舒。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向中心聚焦、为大局出力,始终将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履职重点,综合运用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能,注重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强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法治基础和保障,为推动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落地见效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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