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详情页面 

宜昌市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让城市回归自然
2024年第5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郭响 肖敏 图/付蓓蓓

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宜昌,伴江而生,因水而兴,依水而治,建城史长达2000多年,从来都是治水典范。清《东湖县志》中详细描绘了宜昌古城的排水系统:5条大沟贯通全城,40余条街巷暗沟若干,青石板上走车马,雨水洪流汇大沟,归入长江。“乃举诸古沟,如血脉流通,神气自旺,咸受爽垲之宜”。

与水共生,水城共荣,是宜昌亘古未变的基因密码。作为全国“十四五”第二批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宜昌近十年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蓝绿灰结合”高质量水系统,让城市“自由呼吸”。今年3月27日,《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批准,6月1日即将施行。

 

示范推进多年    立法“呼之欲出”

2015年起,宜昌结合市政道路、公园绿地、环境治理、片区开发、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加速海绵城市建设。2020年出台《宜昌市城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2021年海绵城市建设写入市第七次党代会报告。

2020年宜昌运河公园被网络评选为国内“十大最美海绵城市景点”,2022年宜昌获评年度“中国美丽城市典范”。

这里,有蓝绿交织的生态空间。依托“山、水、城”的自然格局和生态资源本底,城区保留山体142座,永久保护山体保护线16处,拓展自然雨洪空间,新增湿地空间197公顷,形成“峡山”与“江城”辉映的生态空间格局。

这里,有蓄排并举的排水体系。实施8个海绵型水系类项目,畅通城市雨洪行泄通道,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按照上蓄、中通、下排的防洪排涝体系,对城区周边3座水库进行修复;新建郭家冲调蓄水库,集蓄利用类设施216万立方米;整治自然冲沟41公里,畅通河渠排涝通道。

这里,有系统全面的城市更新。新建建筑全面落实海绵要求,建设38个海绵型建筑与社区。城区408个老旧小区完成改造,雨污分流改造363公里,补增绿化9万平方米,透水铺装23万平方米。同时,对72个道路广场、20个公园绿地等开展源头海绵建设与改造,提高城市自然渗透能力,实现源头减排效果。

目前,宜昌累计完成海绵项目178个、海绵投资96.68亿元。完成7656公里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系统建设,腾退修复97.6公里长江干流岸线,消除43个内涝积水点,提前消除11条水体黑臭,推出一批海绵公园、海绵绿道、海绵建筑、海绵校园。

如何更好地绘制“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画卷,畅通城市血脉,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势在必行。2023年初,《宜昌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在充分借鉴外地立法经验、4次不同范围征求意见、多轮调研审查论证和研究修改后,条例草案起草出炉。

 

 讨论修改数次    条例载满民意

“目前我市现行有关海绵城市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受制于效力局限性,缺少相应法律责任等约束措施,制定条例十分必要。”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黄逊志提出,法律责任这部分要与上位法相关规定做好衔接,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023年6月28日,条例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孙晓玲建议适当增加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内容,尤其要体现《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内容,被完全采纳。

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本市严格执行城区重点绿地永久性保护制度,加强对山体、水域、绿地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重点绿地或者改变其规划用途,不得破坏重点绿地的植被、山体、水域以及相关设施。”这一条款,成就了该条例最鲜明的“宜昌特色”。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将草案发至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地方立法研究院,并通过多个媒体平台公布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

2023年7月5日,基层立法联系点锦绣社区联合葛洲坝人民法院举办了一场立法民意征集活动。

“建议更加细化第十二条内容,列明对居民生活提供便利、降低影响的具体措施”“降雨就地消纳率、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作为刚性指标比较难把握”……西陵区人大代表屈玲、韩琛,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古薇薇、陈静、刘立军等纷纷建言。

省人大代表、锦绣社区党委书记邱敏说,当天就收到原汁原味修改意见和建议30余条。

“建议将第一条修改为‘立法目的和依据’”“建议将第二条修改为‘适用范围和定义’”……两周后,兴山昭君镇基层立法联系点也报来了8条修改意见。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获颇丰。市司法局宋承业对照草案条款一口气提出12条修改意见,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龚万柏发来10条修改意见。江苏淮安的一位尹姓网友发来长达12页的修改建议,提出意见近20条。

2023年 9月,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赴伍家岗区、西陵区等多个县市区开展立法调研。同年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在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华中科技大学)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了评估论证。2023年11月3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

“问法于民、立法为民。”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马明和介绍,条例制定过程中,先后收到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580多条。

 

高标准树典范  推动落实可借鉴

一半山水一半城,是宜昌的独特风貌,但内涝积水、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溢污染和资源化利用不够,却是沿江山地丘陵城市的“通病”。

示范创建以来,宜昌经历多次长强降雨,城区小时降雨量最高超过85.1毫米,未曾出现严重内涝积水事件,“海绵+”发挥了重要作用。

条例制定过程中,将宜昌坚持系统化推进路径,施行“海绵+”方案,推动海绵城市建设从以工程设施为主向生态措施与工程措施相融合转变,增强城市安全韧性,解决“城市病症”的经验作法,以法规形式固化下来,成为了制度安排。

刚刚过去的“五一”小长假,偶有小雨作伴,但推窗见绿、出门即景的宜昌城区,依然游人如织。

蝶变重生的沙河公园,呈现出五彩斑斓的盛春美景;卷桥河湿地香蒲、千屈菜、梭鱼草等,既净化水质又绿草如茵、花团锦簇;焕新升级的滨江公园,50里滨江50景,处处精彩、步步流连……

海绵城市要建好,更要维护好、运行好。针对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审批、施工运行、管理维护、公众参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条例专门设置相关制度,从规划源头、项目前期、施工过程、验收交付等全过程各环节作了规定,并对相关违法行为补充设定了罚则。

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宜昌城区的“海绵”孔隙不断生长,透水停车位、透水铺装广场、下凹绿地、雨水花园、植草沟等“海绵元素”随处可见,昔日的雨水“包袱”逐渐演变成“解渴”的生命之源。从老旧小区到绿地公园、城市道路到沟渠河湖,一批批能吸水、蓄水、渗水、净水的“海绵体”,正在构筑全新的绿色空间,将血脉畅通的城市轻轻安放于绿水青山,长江安澜。


期刊阅览 | 网上投稿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楚天主人杂志社     鄂ICP备13016411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16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