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指明方向路径、作出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开展,人民当家作主更为扎实,基层民主活力增强,爱国统一战线巩固拓展,民族团结进步呈现新气象。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拓展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商民主是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健全各种制度化协商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要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要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新征程上,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一定能行稳致远,焕发出更加强大的生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