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立法是确认和巩固一个国家民族文化成果的基本方式,是规范和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法律活动,是构筑文化强国建设的法治基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形成和发展,引领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为加强文化法治建设、厚植全面依法治国的文化土壤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在全面依法治国纵深推进、国家文化软实力作用日益凸显的时代背景下,强化文化强国建设的法律制度供给,推进文化昌盛和法治建设的良性互动,善于运用法治来引领、推动、保障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任务和文化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文化法律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集中体现为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文化强国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通过法治方式将文化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各方形成的文化发展共识提炼为法律制度,通过法律武器明确价值导向、确认法治成果、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通过法治力量保障和扩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以此在法治轨道上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效解决制约文化传承发展的短板和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新时代文化立法和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文化法治建设和文化繁荣发展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是贯穿其中的鲜明主线。2018年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宪法,同时现行宪法明确了国家文化事业发展的宗旨原则,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以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效力明示文化建设的重大宪法价值。加强宪法实施,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修改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图书馆法、电影产业促进法、文物保护法等文化领域专门性法律,适应网络和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制定网络安全法,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的局面得以有效改变。制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英雄烈士保护法,作出关于授予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士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等重大决定,依法捍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塑造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以文化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法律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指导实践并为实践所检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这是文化立法应当担负起的历史使命和法治责任。从整体上看,以宪法为统领,以基础性、专门性文化立法为主干,以横联多法律部门、纵贯多层次法律规范为支撑的文化法律制度框架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标志着文化领域治理现代化的成熟定型。专门性文化立法至少应包括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促进和管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以及文化艺术创作和传播等法律制度,聚焦点在于如何平衡和融合传统文化与现代社会,依法调整从传统向现代跨越、从历史走向未来的文化领域社会关系,搭建起适应现代化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四梁八柱”基本准则,保障文化强国战略任务的有效实施。联通多法律部门立法的关键在于,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法系智慧成果融入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等制定全过程各方面,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使文化立法的价值导向更加鲜明、重要制度更加协同、整体效果更加凸显。多层次文化立法贯通的要义在于,适应我国统一而分层的立法体制,注重发挥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各自功能和优势,把握上位法与下位法、法律与法规之间关系,加快文化法治建设从政策管理向依法治理的转变。
高质量文化法律制度供给成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迫切任务。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文化领域专门立法作出相关安排,明确制定或修改爱国主义教育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广播电视法、文物保护法等立法任务,按下文化法治建设的快进键。聚焦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接下来重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靠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分步骤、有层次加快完善科学完备、协同高效、满载民意的文化法律制度,使文化立法更好扎根中国文化、具有中国气派、解决中国问题。重在发挥地方文化立法“先行先试”重要作用,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立法工作,衔接立法规划、突出地方特色、丰富立法形式,增强文化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重在及时完善与文化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和改进文化执法工作,切实把文化法律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重在把文化立法同普法、法律实施有机结合,运用接地气、暖人心的宣传宣讲方式,把新时代法治文化成果内化为人民群众的思维方法、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
文化是一条不断流淌的河流,呈现历史继承性和现代发展性的辩证统一,决定了文化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变迁,随着法治的夯基固本而奔涌向前。党的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国家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的目标任务,作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重大部署。新征程上,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作为文化法治建设的纲和魂,以良法凝聚“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共同信念,以善治筑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法治轨道上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让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和法治进步在中国式现代化中交相辉映,为增强中华文化传播力影响力、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坚实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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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深刻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很多重要元素,共同塑造出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并从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连续性、突出的创新性、突出的统一性、突出的包容性、突出的和平性五个方面作出深刻阐释。
——“深刻理解‘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一直强调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现在我们又明确提出“第二个结合”。强调“两个结合”是我们取得成功的最大法宝,“结合”的前提是彼此契合、结果是互相成就,“结合”筑牢了道路根基、打开了创新空间、巩固了文化主体性。强调“第二个结合”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是对中华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表明我们党对中国道路、理论、制度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新高度,表明我们党在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推进文化创新的自觉性达到了新高度。
——“更好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长期坚持贯彻、不断丰富发展关于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明确提出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着重从坚定文化自信、秉持开放包容、坚持守正创新三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