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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造“会呼吸”的韧性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综述
2024年第1期 —— 立法经纬 作者:文·图/宋红波 涂晓雨 佘玥

老澴河碧波荡漾,槐荫公园水清景秀,澴川路移步异景……从湖泊水系到公园绿地、从城市主干路到街头巷尾,初冬的孝感,一幅人与城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秀美画卷正徐徐展开。

新城区,海绵化改造后的澎湖湾小区,夏季降雨居民淌水而行的情况不复存在;老城区,海绵化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雨天路面积水、地下管道“返水”的难题彻底解决……

这是孝感启动海绵城市建设的成效。

历时一年半出台、今年1月1日实施的《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孝感打造“会呼吸”的韧性城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聚焦实际  立法服务大局 

海绵城市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它是一种新的城市发展理念和方式。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以实施城市更新为抓手,着力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孝感地处长江以北、汉江以东,长江支流府澴河绕城而过,是长江流域重要节点城市。2021年6月,孝感成功入选“全国首批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也是全省第一个入选城市,作为全国示范、全省首个入选城市,孝感既面临难得机遇,又倍感责任重大。

如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党中央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部署,把海绵城市建设这个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落实好,成为摆在市委、市政府面前的重大课题。

孝感积极探索、先行先试,把海绵城市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途径,计划3年内投资282亿元系统化全域推进。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畅通道、扩调蓄、建泵站、织管网、治内涝、削污染、控源头、强管理”八大任务,全力推进95个示范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已完工项目75个,正在实施20个。这些项目已初步打造出示范样板,有效发挥了海绵功能,极大缓解了城区内涝、污水直排等问题。2022年全国绩效考核评价中,孝感在第一批示范城市中跻身前十,位居中部城市前列。

“虽然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前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随着工作深入推进,还存在制度机制不够完善、职责分工不够清晰、规划管控不够有力等问题,影响了海绵城市建设质量和运行效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充分发挥立法在改革发展中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人大责无旁贷。我们将条例制定纳入人大重点工作,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固化海绵城市建设中的好经验好作法,完善工作机制,厘清部门职责,补齐短板弱项,常态化制度化整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积极回应市委关切、治理需求和群众期盼”。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2022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建设国家海绵城市示范市中心大局,迅速启动立法工作。

 

 汇集民智  坚持开门立法

法者,治之端也。为高质量推进全省首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广聚民智,问计于民,使立法过程成为有效提升海绵城市理念水平的“全城动员”,确保法规条款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为做好条例草案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开展体验式、沉浸式调研,实地视察城区澴川路道路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天纵御府海绵化建设、胜利街内涝点整治等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多次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相关市直部门、建设单位汇报,深入系统掌握海绵城市建设情况。市人大城建环资委、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多次会同市司法局、市海绵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2个部门,集中研讨条例草案,为审议做准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立法调研环节,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专班赴安徽池州实地考察天堂湖、百荷公园等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学习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孝感实际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条例草案二审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孝感召开全省市州报批法规联审联评会,各市州人大立法工作人员、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对条例草案提出评审意见。条例草案三审后,在省人大常委会统筹安排下,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孝感、宜昌、黄石三地海绵城市立法工作座谈会,学习借鉴有同样立法任务的兄弟市州经验做法。通过联审联评会和三市共同立法会,共征集意见建议近120条,为条例草案修改完善提供了思路。

集思广益,化茧成蝶。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家站”、地方立法研究中心、立法咨询专家库“四大平台”优势,广泛征集制定条例草案各环节意见建议,不断提升立法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充分发挥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和590个代表“家站”作用,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省、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和立法咨询专家库作用,邀请湖北工程学院专家团队全程参与条例草案起草,邀请专家库成员对条例重要制度设计和重点难点“把脉问诊”,邀请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和立法人才培养基地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对条例进行论证评估。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广泛征集意见建议,最大限度凝聚立法智慧,让更多民意民智融入条例。

 

务实要为  突出问题导向

条例共6章35条,分为总则、规划建设、运行维护、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针对孝感海绵城市建设中的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既紧贴社会实际,又注重探索创新,还体现孝感特色。

树牢海绵理念。条例立足构建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为水留空间、留出路,强调不盲目改变自然水系脉络,避免填埋河汊、占用河湖水系空间等行为。为此,规定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应保护自然地形地貌、植被土壤和水体形态,注重保护和修复河湖、湿地、坑塘等自然调蓄空间,使城市具有良好的“弹性”和“韧性”。

强化规划引领。条例更加注重规划一体,规定编制或修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明确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要求,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系统,在详规及道路、绿地、水系等规划中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着力发挥规划指导管控作用。

注重统筹推进。针对老城区不能完全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管控要求实际,条例区分规定城市新建区、已建区海绵城市建设要求,明确城市新建区应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连片建设和全程管控,已建区应结合城市更新同步进行海绵化建设,重点解决内涝、雨水径流和合流污水溢流污染等问题。

实行全程监管。条例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明确建设、设计、图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具体职责,对海绵城市建设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档案管理、运行维护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建设管理闭环。

立足新起点,翻开新篇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条例出台实现了孝感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市人大常委会将督促做好法规实施“后半篇文章”,助力打造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孝感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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