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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监督助推建设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3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刘允桐 图/本刊资料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先后2次召开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主持召开4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凝聚起全党全社会共同绘就新时代大美中国壮丽画卷的决心、信心和力量。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整体性提升,长江生态保护发生转折性变化,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改善,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效,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  

    牢记嘱托,勇担使命。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最大限度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以法治方式助推全省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让绿色崛起、美丽湖北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


打好监督“组合拳”,形成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合力

    夹竹桃、刺槐、柏树、红叶石楠……金秋时节,完成生态修复后的黄石市阳新县金峰石材采石一厂采矿废弃地,7万余株绿植在金秋艳阳的照耀下,将曾经废石嶙峋的矿坑装扮得绿意盎然。

    “我省坚持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全省矿山管理与修复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全省共104家矿山纳入各级绿色矿山名录库;完成长江干支流10公里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矿山326个,总面积2340.16公顷。”11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作关于全省矿山管理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

    华丽蝶变,离不开人大持续加强监督。黄石市、鄂州市、襄阳市、宜昌市是湖北重要的矿产资源保障区。省人大常委会和相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开展长江岸线整治和矿山生态修复集中视察等,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不断夯实加固流域和生态安全底板。

    “选准监督内容,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紧扣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开展人大监督工作。选好监督形式,统筹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调研视察等监督方式,打好人大监督‘组合拳’。”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强调。

    “要加快构建责权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要持续抓好生态环保督察和执法检查相关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短板漏洞。”“要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引导企业、组织、公民增强环境意识、行使环境权利、自觉履行环保法律义务。”3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既有全局性,又有前瞻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把调查研究有效融入人大监督工作中,是新时代做好人大工作的必修课。

    紧扣扎实推进以长江大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省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清江流域综合治理、长江汉江湖北段禁捕等专题调研,形成我省水利工程管理、江汉平原河流沟渠水生植物治理、健全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等多个调研报告,以高效能监督,推动美丽湖北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抱团式”联防联控更利于治污。襄阳市、荆门市、荆州市、宜昌市大气污染风向、季节及主要污染物等情况相似,具有统一防治的良好基础。

    对“襄荆荆宜”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区域联防联控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是省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要求,深入打好湖北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人大城环委会同省生态环境厅、“襄荆荆宜”四市人大城环委组成调研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调研活动。

    年初,督促建立运行机制,细化任务安排,了解基本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年末,察看防治情况,分析主要困难和问题,研究改进措施。

    省人大城环委副主任委员黄小洪介绍,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监督,破解联防联控机制运行难点堵点,取得较好效果。“接下来,委员会将每年拟定一个主题、确定一个方向,联合‘襄荆荆宜’四市人大城环委持续开展协同监督。”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切实形成监督合力,作出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和审议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专项报告等,支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通过设立生态法庭、加大环保领域公益诉讼力度、实行“河流湖泊警长”等,强化对破坏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两全”破“两难”,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湖北是湿地大省,拥有全国最大的江河湖库复合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全省湿地面积174.69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9.4%

    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印发《湖北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整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山水林田湖草。规划纲要将重要湿地纳入生态保护红线、落实到具体地块,严格管控并持续监管,谋划了湿地保护修复的重大项目。

    “各地各部门按照湿地保护法明确的职责分工,因地制宜采取水系连通、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措施,实施湿地保护修复重点工程,既是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也是为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探索湖北路径作出贡献。”627日至28日,湿地保护法执法检查组赴荆州市、天门市开展实地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雪荣在座谈会上强调。

    坚持“动真碰硬”的基调,以执法检查全覆盖、发现问题全整改,破解湿地保护和利用“两难”问题。早在执法检查组制定工作方案时,就把“两全”工作机制列入其中,意在充分发挥执法检查监督作用,让法律制度“牙齿”有力“咬合”。

    按照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各级人大常委会根据政府及相关部门法定职责清单,列出已完成职责条数、完成比率,未完成职责条数、具体内容、未完成原因等要素,汇总形成全省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法定责任清单。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实地检查相关点位20多个,全省13个市、州,103个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均对本行政区域内湿地保护法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实现了全省湿地保护单位现场检查全覆盖。

    “政府及相关部门紧盯突出问题,边查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以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补齐湿地保护短板。”刘雪荣表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落实执法检查报告附问题清单、审议意见附整改清单、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做好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的督办、跟踪、反馈,形成监督闭环。

    揣着条文去,一条一条对着查。带着问题去,一个一个追着改。“以‘两全’破解‘两难’,是省人大常委会推动湿地保护法全面有效贯彻实施,不断创新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有力举措。”省人大城环委主任委员李昌海说,“本次执法检查共发现问题416条,可归纳为4大类20个方面具体问题,为整改提供了可跟踪、可考核的具体目标。”

    实行部门自查与督促整改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法治宣传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深入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首次在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后附问题清单,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提前开展问题调研、编印参阅资料,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作专题辅导等,实现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与普法学习宣传相结合。

    省市县三级联动、市州全覆盖,推动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

    执法检查工作机制的每一次创新完善,都在释放一个重要信号:助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省人大常委会使命在肩、责无旁贷。


把群众的“金点子”,转化成人大监督的硬举措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就地就近就便开展监督,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提升人大监督工作实效的重要支撑。

    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部署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全省四级人大、五级代表聚焦“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大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小切口”自选具体内容开展活动。

    各级人大代表积极投身到代表行动中,紧扣法律法规,深入基层、走进一线,在田间地头、街头巷尾、企业园区问民生、听民声、察民情,共促生态文明建设,共绘美丽湖北画卷,充分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底色。

    “参与曹砦村水系环境整治的过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乡村旧貌换新颜,得益于广纳民言、广集民智、广聚民力。”孝感市孝昌县各级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驻陡山乡曹砦村共同缔造工作人员,以亲身经历讲述曹砦村从“臭水沟”变成水乡田园背后的故事。县人大常委会成功打造“水乡田园·秀美曹砦”人大工作品牌,变“要我做”为“我要做”,“我在看”为“一起干”。

    代表行动以实绩检验成效,群众的“金点子”,成就代表的好建议,转化成人大和人民监督的硬举措。

    通过开展代表行动,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聚焦农村厕所改造、垃圾清运体系打造、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乡村建设“六件事”持续发力,确保“一库碧水永续北送”;武汉市江岸区人大常委会推动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推进绿色驿站进社区、复合利用公园绿地建设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市民家门口的口袋公园等民生实事,将绿色融入百姓生活;恩施自治州鹤峰县人大常委会结合乡情、村情,开展“守护母亲河”“人居环境治理”等系列活动,让人民群众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11月初,省委改革办公布第四届湖北改革奖表彰对象,“以法治力量助推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入选其中。获知喜讯的省人大代表、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硫酸厂党支部书记龚丽欣喜不已。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龚丽提出关于拓宽磷石膏综合治理利用渠道的建议,被省人大常委会作为重点建议督办。

    从“办好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省人大常委会采取“回头看”“接力办”等形式,持续督办磷石膏综合利用代表建议,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湖北省磷石膏污染防治条例》实施一年来,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工作,推动建立磷石膏信息化监管平台,设立综合治理专项基金,全省磷石膏综合利用率大幅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得到龚丽的好评。

    监督有实效,代表有行动。在推进流域综合治理道路上,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要求下,湖北人大迈出坚实步伐,交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法治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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