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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良法保善治 助推先行区建设
2023年第12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楚梅
11月28日至1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在武昌举行。会议通过了《湖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审议批准了《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等9件报批法规。会议对《湖北省种子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对《湖北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湖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二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及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等。
实现从“跌出主赛道”到“重回主赛道”再到“领跑主赛道”的强势复苏 11月29日,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省政府关于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十四五” 规划实施以来,我省上下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用两年半时间实现从“跌出主赛道”到“重回主赛道”再到“领跑主赛道”的强势复苏,经济总量跨过5万亿元大关,排名升至全国第7,湖北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安定和谐、干部干事创业、人民安居乐业,高质量发展持续走深走实。“十四五” 规划纲要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0项主要指标(预期性指标12项、约束性指标8项)中,80%达到或超过时序进度。总的来看,我省“三个没有改变”的发展态势进一步提升为“三个更加稳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迈稳第一步、见到新气象,交出了难中求成、殊为不易的发展答卷,为全面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流域综合治理,是夯实先行区建设基础的“路线图”,是湖北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行动纲领。有的委员建议要更加注重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加强“十四五”规划纲要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要完善市州协同立法的体制机制,以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开展区域协同立法。 科技创新不仅是破解发展难题的关键变量,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大增量。有的委员建议要高水平建设武汉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支持省内龙头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研发经费投入,提升企业科创动力,切实把科教大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要优化对成果和人才的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管理高级人才的培养。 审议中,还有的委员建议要加快构建高效协同供应链体系,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要坚持推进“壮圈、兴城、强县”,切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要用好改革开放关键一招,持续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深入践行“两山”发展理念,让绿色低碳成为高质量发展普遍形态;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要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基础前提,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委员们认为,“十四五”前半程我省高质量发展开局良好,后半程必须坚定坚决扛起“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的历史使命,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 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实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各级人大和“一府一委两院”的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工作所需,是尊重人民群众诉求和意愿,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的客观要求。此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情况的报告和省“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777件,交由111家单位研究办理,其中政府系统707件、省法院8件、省检察院6件、党群部门56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 “一府两院”把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了解吸纳民意的重要途径、促进科学决策的宝贵资源、改进提升工作的重要动力,不断提升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凌晨1点,当城市的喧嚣渐渐退去,鄂州花湖机场迎来一天中最忙碌的时刻。发动机轰鸣声伴随着一排排灯柱射出的白光,货机陆续在停机坪上缓缓降落,等待装机起航后飞往全国各地。作为亚洲第一个、世界第四个专业货运枢纽机场,花湖机场进出港货量超16万吨,顺丰集团实现转场。距离花湖机场89公里的武汉天河机场内,T2航站楼改造工程也在加紧进行。大厅内巨大的波浪吊顶如同浪花起起伏伏,泛起的涟漪在微风轻拂下向两侧慢慢扩散,美不胜收。11月2日,武汉天河机场T2航站楼改造工程顺利通过行业验收,今年底投入使用,今后可凭“一张脸、一部手机”自助通关。 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余子悦代表提出《关于加快打造天河机场、花湖机场国际航空客货运“双枢纽”的建议》,省长王忠林领办,省政府编制完成《湖北武汉航空客货“双枢纽”战略规划》,提升“双枢纽”国家战略地位,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动代表意见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有的委员建议对正在办理和列入规划办理的建议,适时进行跟踪监督,推动代表建议跨年度办理完成。有的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加强对代表撰写批评、意见、建议的培训,提高针对性和建设性,切实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有的委员建议主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力度,注重建议办理过程,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让代表真满意。 突出地方特色,确保地方性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生命所在。只有立足本地实际,突出地方特色,地方立法才会有效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健全省市立法联动机制,实行立法项目选题、工作安排、调研论证、咨询论证、审查批准“五个联动”,促进法规质量提升。 老旧小区改造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工作。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解决老年人、残疾人下楼难出行难等问题,是提高居住品质和方便居民生活的重要举措。 居民意见无法达成共识、资金筹措难,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面临的主要难题。如何帮助居民实现幸福生活“一键直达”,让幸福不再“悬空”?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历时6年,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将各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经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制定了《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一户申请即可启动加装电梯意愿征询工作,并完善配套机制,全流程规范指引电梯加装工作。 1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该条例,这是全国首部适用全市域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地方性法规。 长湖是我省第三大湖泊,地跨荆州、荆门、潜江三地,是江汉平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也是长江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生态、文化和经济价值。荆州、荆门两地开展长湖保护协同立法,统筹推进长湖流域综合治理,在立法理念、框架结构、重要制度设计上保持高度协同,以法治方式推动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实现从“一湖分治”到“一湖共治”。这是湖北首个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的区域协同立法。 在分组审议会上,与会人员表示,两地在协同立法过程中,既充分考虑了统筹保护与发展的现实要求,也充分考虑了各地区的特色,最大程度实现了立法的精细化、精准化,为守护一湖碧水筑牢法治屏障。 12月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批准了《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两地条例均7章46条,包括总则、规划与管控、水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修复、区域协作、法律责任、附则。 为提高区域协作能力和水平,两地条例都设立“区域协作”专章,具体规定了长湖流域跨区域协作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包括与相邻地区建立长湖流域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长湖流域保护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在编制涉及长湖流域保护和发展相关规划时加强沟通、做好衔接;建立健全长湖流域生态环境、水资源、水文等监测网络体系和信息共享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湖流域协同执法机制,推进联合执法;建立人大常委会协同监督机制,联合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下一步,潜江市人大常委会也将作出重大事项决定,与两市协同构建“一湖共治”格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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