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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中国式民主政治制度自信
2023年第11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柯贤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一个国家的各种制度中,政治制度处于关键环节。所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信,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制度自信源于对制度优势的认同,中国式民主政治制度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优势,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本质属性,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可靠制度保障,具有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 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但不同国家的社会政治条件、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实现民主的具体道路也不相同。“实现民主有多种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走什么样的政治发展道路,必须与这个国家的国情和性质相适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扎根本国土壤、汲取充沛养分的制度,才最可靠、也最管用。” 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为救亡图存而艰难抗争,为到底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而上下求索。期间,一批又一批进步人士曾经把希望寄托于西方道路与制度,在中国推行改良运动和发动暴力革命。但无论是君主立宪制、议会制,还是多党制、总统制,最终都被证明行不通,都没有给当时的中国带来真正的自由、民主、复兴与幸福。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始,就把实现人民民主作为自己奋斗的初心和使命,不断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政治制度。大革命时期,在城市建立罢工工人代表大会和市民代表会议,在农村组建农民协会;土地革命时期,建立工农民主专政的苏维埃政权,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在根据地建立“三三制”民主政权,在解放区实行普遍选举;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新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和活动准则,形成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开启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制度,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进入新时代,历经实践检验、不断巩固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愈发自信、开放和包容:从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到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再到完善新型政党制度,助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容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实在,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显著提升,有效保障了我国经济实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跨上新台阶,有效维护了各民族长期共同繁荣发展、社会长期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中国式民主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孕育形成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展现了中国人民在政治制度上的伟大创造,符合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充分反映了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属性、中国风格,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出独特优势和强大生机活力,为中国人民所衷心拥护。 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优势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中国共产党是我国人民民主事业的开创者,也是人民民主事业的引领者、推动者,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从根本上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始终拥有一个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决定了中国式民主能够积极消除利益集团左右国家、少数人独占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风险,切实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相互掣肘、效率低下的体制弊端,从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同时,作为一个经济文化发展相对不发达的国家,我国发展民主政治面临许多前所未有的难题,必须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只有党的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领导,才能正确处理民主政治与经济建设、文化发展、社会治理、公民素质、国际政治等方面的复杂关系,发挥“定海神针”的作用。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维护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维护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性质。特别是在政治领域没有枪炮的较量愈演愈烈的斗争环境下,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挥了政治领导核心作用,取得了抵制西化、分化、妖魔化中国的一场场没有硝烟战争的胜利。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中国式民主政治制度的最大优势。这个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通过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体系。党中央全面领导和统筹民主实践,带领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从高层到基层的民主制度体系,形成了由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多个环节组成的完整实践链条。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的历史方位,全面总结中国民主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团结带领人民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国式民主发展步入历史新阶段。二是通过党的坚强领导将亿万人民群众有效组织起来,全方位推动民主实践。在我们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里,要将亿万人民充分发动组织起来,依法有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做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统筹好各方利益和诉求,凝聚起全社会共识,形成最大公约数;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保证中国式民主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平稳有序地运行。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展开了丰富多样的民主实践,成功走出了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民主发展道路。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本质属性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始终高举人民民主的旗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化对人民民主形式特征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理念,做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的重大论断,标志着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在规律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坚持人民至上的民主,彰显了中国式民主的人民性。全过程人民民主首先是人民的民主,是为社会绝大多数人服务的。与西式民主为少数精英阶层服务不同,在当代中国,人民是由占人口的绝大多数人所构成的。因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代表绝大多数人而非少数人利益的人类民主发展新形态。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紧紧依靠人民,把人民视为民主建设的主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同时,在中国特色民主模式的探索实践中,人民不仅始终是民主实践的主体,还是民主状况的评判者,党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对此,国家主席习近平2021年11月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视频会晤时,有过精彩阐释:“文明是丰富多彩的,民主也是丰富多彩的。民主不是一种定制的产品,全世界都一个模式、一个规格。一个国家民主不民主,要由这个国家的人民自己来评判。”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体现了中国式民主的全面性。在民主的具体环节上,既保证人民参与民主选举,通过民主协商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也保证人民依法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这些环节环环相扣、前后贯通、有序链接,形成了民主运行的完整闭环,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全链条”特点。在民主的实现上,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社会各方面有效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各类人才通过公开公平竞争进入国家领导和管理体系,国家领导层依法有序更替,国家权力受到有效制约和监督,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全方位”特点。在民主辐射的范围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通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等诸多领域,强调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每一个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都遵循民主的原则和方式,既促进社会利益最大化,又适当兼顾各方面合法利益诉求,使人民利益得到更为充分的保障,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全覆盖”的特点。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实现了中国式民主的有效性。“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有效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它是最广泛的民主。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这就保障了国家权力是为占大多数的人民的利益服务,保障全体人民平等享有各项民主权利。其二它是最真实的民主。既包括选举民主、又包括协商民主,既包括自上而下的民主、又包括自下而上的民主,既包括程序民主、又包括实体民主,既包括直接民主、又包括间接民主,从而为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各项事务、充分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提供了多种可供选择的途径和渠道。其三它是最管用的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下,人民所享有的权力不是个别的、零散的、碎片化的,而是系统的、完整的;不是间歇的、一次性的,而是持续的、全过程的;不是表面的、形式化的,而是实实在在的、有实质内容的。以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为支撑,中国的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不断提升,社会长期稳定,各族人民团结繁荣,人民享有的权利不断拓展丰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充分证明,“中国式民主在中国行得通、很管用”。 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可靠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它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我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表达好、集中好、体现好人民意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利益,必须有坚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是党领导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经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经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为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一项重要的宪法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围绕这一原则来进行设计的。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设计不仅保证了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由人民掌握这一人民民主的本质特征,而且也确保了人民整体利益的实现。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还集中体现了国家政治制度的主要方面,解决了国家权力如何产生、怎样运行、受谁监督等根本问题,能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有效保证人民掌握和行使国家权力,把握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在国家政治制度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人民民主的保障作用,不仅体现在完整的制度设计上,也体现在制度的实际运行中,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各环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融会贯通,在各个环节都坚持民主原则,保证人民不仅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在日常政治生活和社会管理中也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代表工作中,通过“双联系”制度,拉近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距离;通过代表“家站”,使人大代表全天候与人民群众保持联系。立法工作中,从立项到草案起草,从审议到评估论证,立法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都注重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积极开展民主协商。监督工作中,从监督计划的制定,到监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通过座谈、走访等形式,直接与基层群众交流,注意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决定重大事项前,注重广泛征求意见、反复酝酿讨论,将各方面社情民意统一于人民的根本利益之中。在组织建设和议事规则方面,建立了一整套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工作机制,推动从制度和实际运行上保证各级人大始终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 (作者系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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