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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代表声音”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 磅礴力量
2023年第8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李华清

    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形式,也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的具体体现。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全体代表依法履职,认真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各项报告获得高票通过,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凝聚起磅礴力量。

    “全过程”加强领导,为代表高效审议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一年一度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进一步动员全省人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荆楚篇章、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意义。省委高度重视代表审议意见建议。会前,省委常委会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大会筹备工作,讨论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报告,指导省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就各项报告全方位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保障代表知情知政;会中,成立大会临时党委,召开中共党员负责人会议,引导人大代表多谋长远之道、多建发展之言、多献务实之策;会后,省委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原汁原味梳理分析代表审议的意见建议。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了代表审议的高效,使审议意见成为省委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参考,成为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权的重要途径,成为政府及各有关方面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依据。

    “全流程”制度设计,有力推动代表审议意见闭环管理。为使人大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更好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地方组织法和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都对省人民代表大会的议事表决程序等作出了一系列制度规定。长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完善代表审议报告、意见建议收集整理、采纳转办交办督办工作机制,推动形成工作闭环。科学设计大会流程,坚持以代表小组审议为主,安排足够的审议时间,让人大代表特别是基层代表深入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确保会议审议的充分性。坚持集中审议,对政府工作报告及计划、预算报告安排2天左右时间,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两院工作报告安排1天时间,确保审议主题集中,在相互交流中形成共识、凝聚合力。建立全程听会机制,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审议工作报告时,严格落实派员驻团听取代表审议制度,报告机关派有关负责人听取意见。大会期间,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先后听会200余人次。建立意见收集整理机制,大会秘书处设立文件与简报组,原汁原味记录和反映代表审议发言。大会期间,共编发简报72期、15.8万字,准确、快速、有重点地反映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建立意见采纳反馈机制,对代表提出的审议意见,大会秘书处整理交有关机构研究办理,报告机关充分尊重和吸纳代表意见,并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审议修改情况。同时,建立代表建议研究处理机制,省人大明确将报告审议和书面意见建议纳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体系,省政府各部门及时向代表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对未采纳的及时面对面沟通解释。省法院、省检察院对代表审议意见,及时作出书面答复。受主席团委托,大会秘书处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起草关于人大常务委员会、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决议草案,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全链条”高效运转,不断提升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效率。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服务保障代表大会,必须把服务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作为重中之重。会前,认真组织代表集中培训,宣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坚实基础。服务保障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是重大政治任务,必须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大会秘书处认真落实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完善全面准确收集、即时共享信息、快速转办处置、跟进反馈结果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代表审议服务保障高质量。全体省人大代表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庄严承诺,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忠实执行代表职务,认真审议各项报告,提出高质量意见建议。政府及报告起草组认真落实派员驻团听取代表审议制度,现场聆听代表声音,面对面答复代表建议。各代表团简报组认真记录代表审议发言、准确反映代表真知灼见。政府部门、报告机关、大会简报组坚持集体研判、群策群力,在保证意见建议真实性和准确性的基础上,及时对代表审议意见建议分类梳理,分送大会主席团、报告机关和政府部门阅研。报告机关迅速组织研究,对提出修改报告的能采纳尽量采纳,并向主席团作修改情况的说明。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更好发挥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功能”“支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打造‘世界光谷’”“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工作”等很多“代表声音”吸纳进报告,为报告全票高票通过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代表围绕省人民政府、省人大常委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审议发言,分别梳理出意见建议379条、117条、168条、214条。对能够快速办理的即时办理,并向代表反馈;对需进一步研究、论证的转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办理,办理结束后向代表进行反馈;对条件不成熟或短期内无法办理的,安排专人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条条有着落”。

    “全方位”推进落实,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统筹光电子领域优势科技资源,争创光谷国家实验室;加快推进湖北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以制氢为龙头,打造华中“氢能产业之都”和全球氢能产业创新示范区;加大对花湖机场政策支持力度,建设新时代湖北对外开放高地和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加强省内外区域协同立法,助力三大都市圈建设;继续加大对网络诈骗的打击力度……”一条条审议意见,一头连着“国之大者”,一头连着万家灯火,传递的是荆楚人民对追求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决心,发出的是依法履职、勇担使命、笃行不怠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奋进之声。落实好代表审议意见建议,是回应人民关切、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严肃认真对待民意、一心一意解决民忧的工作态度,是与代表们共话解决方案,凝聚发展共识的有益实践。会后,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将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情况、代表议案建议和报告审议意见建议专报省委,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高度重视,要求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认真梳理研究,有效转化为年度工作要点、重要立法项目、重要监督内容、重大改革项目、重大民生项目等,并把各有关部门办理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截至目前,已列入2023年立法调研项目2个,监督项目3个,政府重大项目规划10余个。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将报告审议和书面意见建议纳入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体系,与代表议案建议一并细化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要求相关部门定期报告办理情况,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定期督办,确保办理工作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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