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春时节,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部署会,决定围绕“聚力共同缔造”主题,组织全省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代表行动。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大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行动,是人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力抓手,是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的有效途径,是提升代表履职实效、推动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
人大代表人民选,当好代表为人民。2017年以来,省人大常委会聚焦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等主题开展代表行动,在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代表行动成为湖北人大响亮的品牌。目前,“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在荆楚大地如火如荼扎实开展,从“华中屋脊”到江汉平原,从城市社区街巷到乡居田间地头,从企业生产一线到代表家站点,楚山汉水到处活跃着人大代表的身影,心系民生、决策发展,担当有为、善作善成,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党的二十大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并启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在实践,共同缔造的核心要义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表达,并在实践中激活和创新了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湖北实践。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实现形式。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和国家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把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以共同缔造的成效大力推动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人大大有可为、大有作为。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追梦人勠力同心、久久为功,汇聚起共同缔造的磅礴力量。代表行动是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的集中聚焦履职,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巨大优势和显著功效,与开展主题教育深度融合,加强调查研究,依法履职尽责,以实际工作成果检验主题教育成效。聚焦主题高标准开展活动,结合本地实际选择“小切口”,以代表小组为活动基本单元,把握总体要求、方式方法、节点步骤,推动“五共”落实落地,形成一批有价值的制度成果。与此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作风,确保代表行动有特色、出成果、见成效。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代表行动既是一项实践活动,更是一场思想理念、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深刻变革,是对工作能力的重要检验。聚力共同缔造,把党委所重、政府所急、法律所赋、代表所能、群众所盼的问题及时呈现出来,内化为代表服务联系群众的动力和激情,外化为代表为党政分忧解难的方向和路径,固化为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的机制和载体,实化为代表发挥作用的平台和阵地,是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有力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