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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 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思考
2023年第4期 —— 调查研究 作者:文/黄汉桥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治国理政的政策措施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近年,汉川市开展市、乡镇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探索民生实事项目决策和实施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

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面临的现实困境

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既是民生工程,又是发展工程,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本应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支持和拥护,但有的地方民生实事项目群众“不领情”,出现了“政府干、群众看”的现象,甚至一些群众成为了民生实事项目实施中的阻力;有的地方民生实事项目半途而废,成了“半拉子”工程、烂尾工程;有的地方民生实事项目完工后无法发挥效益,沦为摆设;有的地方民生实事项目存在工程质量问题,建成投入使用时间不长便大修不停小修不断,等等。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民主参与渠道不畅通。实施什么民生实事项目,怎样推进项目建设,不倾听民声,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人民群众了解不够,甚至不知晓。其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未能得到充分保障,难以在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中行使民主权利。有的地方虽然建立了政府网站,但发布的信息少,更新慢,实效性和针对性差,对群众的建议、意见不能有效的回复,难以形成良性互动。

民主决策制度不完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在决策程序及制度方面落实不够到位,有的在制度执行中走了样。例如,有的领导干部在决策前不调查研究,在没有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就个人拍板定调,导致决策失误;有的没有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及风险评估,导致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存在风险隐患,影响了项目的实施效果。

民主监督机制不健全。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项目实施前决策监督不到位,纠正机制缺失;项目实施中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监管不到位,过程管理流于形式;项目实施后问效于民的结果不理想,民主测评的满意度不高,整改落实不到位,监督实效不足等。

全过程人民民主为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提供了新理念

全过程人民民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它把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个环节彼此贯通起来,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内容上的整体性、运作上的协调性和人民群众参与上的广泛性和持续性。全过程人民民主是链条式的,贯穿于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到监督的整个过程;是全方位的,保证人民群众在政治生活各方面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是全覆盖的,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内容,有效保证了人民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实现了真实具体的人民当家做主。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具有普惠性、公益性,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贯穿于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全过程,推进建设项目落地见效。

以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路径思考

健全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委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实施,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就必须善于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决策,要通过公示、听证等制度让人民群众参与决策过程,充分表达人民意愿。强化专家在决策咨询论证中的作用,通过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等方式,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做到尊重实际、尊重科学、尊重规律。进一步提高决策能力水平,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作出决策,防止久拖不决;在做出决策后,必须坚决执行,防止各行其是。

健全党委统筹、政府协同及代表委员全过程参与的运行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发展和实现的,是党领导人民创建的新型政治文明形态,党委在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中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在推进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中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同时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政协民主协商制度的优势,将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选定及实施情况纳入每年“两会”议程安排,组织代表委员讨论、审议,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闭会期间,成立代表或委员小组有针对性地对项目推进实施过程跟踪监督,或组织代表委员集中视察项目进展情况,集协商、决策、监督于一体,把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的过程转化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过程。

健全落实部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是否顺利、效果是否良好、群众是否满意,这些都直接关乎着政府的公信力和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要充分发挥审计、财政、住建、纪检等相关单位监督作用,突出问题导向,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加强刚性监督,提升监督实效。相关单位在监督中要强化技术支撑,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检测工程项目质量,善始善终抓好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同时,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监督。毛泽东主席早在延安时期就说过:“只有发动群众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在民生实事项目实施过程中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用群众的力量和智慧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在项目建设完成后开展民主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作者系汉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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