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人大常委会有力指导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大局所需、群众所盼、特色所有,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突出“有特色、真管用”,着题于小、着眼于民、着手于细、着力于“特”,先后制定9部地方性法规,其中“小”选题立项7部,法规条文在30条以下的4部,不设章节的2部,以“小切口”做好立法“大文章”,为推动十堰高质量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着题于小,坚持“一事一法”
法规立项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将民生和环保等领域的具体问题作为选题突破口。在民生领域,银行卡、交通卡、医保卡……一堆卡的管理问题,近年来成为广大市民头疼的大难题。市人大常委会将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条例列为立法项目并抓紧实施,方便了群众,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在环保领域,2020年公布施行了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为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连续三年排名全省前三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城市管理领域,针对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乱穿马路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堵点,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了市民行为,为十堰市以全国地市级第一名的成绩创成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着眼于民,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建好用好全市8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仅去年一年,联系点就提出50多条立法意见建议,其中12条被采纳,真正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了地方立法全过程。开展立法协商。专门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8个民主党派的意见,收集修改建议40余条并充分吸纳,最终形成了各方可接受的方案,使地方性法规最大限度获得社会各界广泛认可,找到了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作用。聘请19名学者教授、实务专家、资深律师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为立法建言献策。7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68次,公开征集意见30多次,收集意见建议2100余条,有力提升了立法工作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三、着手于细,解决实际问题
聚焦矛盾焦点和突出问题精准发力,下足“绣花”功夫,制度设计上做到精细规范,条文表述上做到明确具体,不断提高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解决建筑施工扬尘问题,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施工工地位于城市主干道、景观区、繁华区域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其余区域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建筑施工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密目防尘网,拆除时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禁止高空抛掷、扬撒。为解决室内装修噪声污染问题,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细化处罚措施,对不听劝阻、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条例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呼声,对禁止露天烧烤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划定禁止露天烧烤的具体区域和时段,有效解决了噪音扰民、油烟污染等问题。
四、着力于“特”,突出“十堰味道”
十堰市恐龙地质遗迹资源分布广泛,“龙蛋共存”现象世界罕见。十堰市也是“中国绿松石之乡”,是全世界绿松石集聚度最高、品质最好的富矿区,绿松石储量占全国的70%。通过地方立法加大对这些稀缺资源的保护力度,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2022年,十堰市先后出台实施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绿松石资源保护条例。这两部条例分别只有30条、24条,篇幅短小精悍,实用性强。两部条例围绕十堰特有资源“量身定制”,体现了浓厚的十堰特色,也为全省古生物化石、玉石资源保护提供了地方立法实践经验、十堰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