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住建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和省人大常委会精心指导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重点领域立法为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制度保障。
一、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领导根本原则
立法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做好立法工作,首要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省住建厅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中央和全省关于长江大保护、统筹发展和安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重点、系统推进,加快完善住建领域法制。厅党组严格落实立法责任制,定期召开立法协调会,专题听取立法建议项目前期调研、起草等准备情况汇报,对拟申报的所有立法建议项目逐一进行讨论研究,筛选行业需求迫切、立法条件成熟、立法时机适宜的项目申报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立法计划,立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朝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二、始终聚焦聚力加快建设先行区目标任务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发展目标,省住建厅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围绕自身职能定位,积极谋划、主动作为,突出强化住建领域立法,以实际行动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聚焦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北建设,申报《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为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计划项目,探索住建领域降碳减排新模式,以绿色建筑为切入点夯实绿色住建发展制度性基础。聚焦加强城市风貌管控,开展《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聚焦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立改废释并举,落实好“清、减、降”专项行动,全面消除营商环境中的制度性障碍,为建设先行区“清障排雷”。
三、始终遵循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基本理念
立法为民、法贵惠民。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配合省人大出台《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就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业主委员会管理、小区车库车位管理等群众关注的重点问题作出了制度性安排,有力提升了全省物业服务水平,改善了群众居住品质。对于群众关心的生活垃圾分类这一“新时尚”,推进生活垃圾管理立法,围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及处置等环节进行规范,从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社会参与三个方面推动生活垃圾全过程治理,着力改善群众生活环境。为全面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积极推进《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系统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四、始终注重写好普法执法后半篇文章
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规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住建厅注重写好立法后半篇文章,将立法工作与普法、执法等有机统一起来,推动立法落地见效。大力推进法规实施,对已出台的法规及时跟进出台法规配套文件,开展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及时了解推进情况及存在问题,做好法规评估准备。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围绕住房和房地产、城乡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加强对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确保普法“精准滴灌”,“七五”普法成效受到住建部好评,荣获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高质量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大力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全面提升行业普法质效。严格规范执法标准,着力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