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水电一直是生态流量泄放监管的重点、难点、关注点。近年来,十堰市紧盯小水电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人防、物防、技防多措并举,取得了一定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监管工作,将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作为专项环境整治问题之一。由市水利和湖泊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转发了《十堰市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管理办法(试行)》。市水利和湖泊局主要领导带头检查水电站生态泄放情况,针对长江委、省水利厅反馈的黄龙滩、六里峡、金钱河流域电站泄放流量问题现场督办整改,先后8次调研生态泄放工作,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
科学核定流量。根据河湖生态环境需水技术规范、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水电水利建设项目河道生态用水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技术规范,综合考虑河流特性、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重点考虑下游河道水生生态、水环境质量、河道补水、景观维持等基本用水要求,科学确定全市202座应泄放小水电站生态流量。
严格监测考核。2021年7月,十堰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下泄情况纳入河湖长巡河内容的通知》,将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督管理纳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和考核内容,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制定全市水电站重点监管名录,提出重点监管要求。对未按要求泄放生态流量或未按时报送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数据的小水电站,依法依规督促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报送河湖长,必要时建议电网限制或禁止其发电上网,全面加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的监督管理。
推动生态调度。明确小水电站生态调度运行要遵循“兴利服从防洪、区域服从流域、电调服从水调”原则,全流域协同解决基本生态用水问题,统筹供水、灌溉用水要求开展生态调度运行,确保不因生态流量泄放影响电站保障供水、灌溉等用水要求,各地在取水许可审批监管明确生态调度方案。
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小水电站生态泄放设施、生态流量监管平台建设维护、生态调度相关技术方案研究等。同时,积极支持小水电站创建为绿色小水电站,达到生态友好、社会和谐、管理规范、经济合理的绿色小水电标准,推进小水电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