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是长江干流径流里程最长的省份,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三峡坝区所在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中,湖北肩负重大使命。今年7月至9月,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坚持党的领导,做到三级联动,突出问题导向,践行人民至上,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着力解决长江大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实现一江清水东流、一库净水北送。
坚持党的领导,以科学理论为指导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关于长江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讲到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生命河,多次深入长江沿岸省区市调研,主持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就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党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建设进行总体部署、印发一系列重要文件。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时,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要内容,将其贯穿于执法检查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汇编习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讲话,在实地检查时首先宣讲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长江大保护重要讲话精神,力求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贯彻落实。落实省委工作要求。接到委托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任务后,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向省委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在湖北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时讲话精神、执法检查相关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打算,争取省委重视支持。在检查时,将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严守流域安全底线部署要求纳入执法检查重点内容,精心谋划,认真部署,系统推进。
做到三级联动,实现全省全覆盖
成立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为组长,各主任会议成员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分8个执法检查小组赴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开展实地检查,实现高位推进。同时委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大常委会及辖区内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同步开展执法检查,实现执法检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8月1日,以“现场+视频”方式,召开执法检查培训动员视频会,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委员矫勇作专题辅导报告,并安排部署执法检查相关工作,省直相关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及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负责人6000余人参加了会议。此外,还邀请长江水利委员会、三峡集团等中央驻鄂相关单位参加了有关活动。
突出问题导向,发挥监督“利剑”作用
执法检查能不能发现问题,能不能解决问题,能解决多少问题,直接决定人大监督成效。执法检查工作开展前,省人大城环委围绕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前期调研,认真研判生态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宣传片涉及问题整改情况和人民群众通过信访、网络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形成了关于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的报告,为执法检查有的放矢奠定了基础。执法检查中,严格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安排和要求,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紧扣长江保护法宣传普及、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相关规划、标准体系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措施落实和流域安全情况,执法监管问责情况以及修法意见建议等五个方面重点内容进行检查。特别是突出生态环境修复这一核心内容,重点对水域捕捞管理及抓好“十年禁渔”、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河湖水系连通修复、河湖岸线修复计划等情况进行精准督导,切实发挥法律制度引导、规范、保障作用。在具体实施中,采取实地检查与委托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实地查看雨污分流工程、固体废物处置现场、生态修复情况等90余个点位,召开16个座谈会,听取当地政府关于实施长江保护法情况的汇报,并与政府部门、相关方企业负责人和基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交流,还同步发放法律知识调查问卷12000余份。部分执法检查小组还根据执法检查方案确定的重点,结合所检查市州长江保护工作实际,制作有针对性的情况摸底表格,力求全面准确深入了解真实情况。通过检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了全省在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工作中存在的五大类20余项问题,真正做到了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
践行人民至上,推动生态环保成果惠及于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省人大常委会在开展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二字贯穿监督全过程,将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着力点,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标准。结合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企业帮扶活动以及“代表行动”,本次执法检查邀请各地五级人大代表2000余人次就地、就近、就便检查监督,执法检查组深入基层一线、深入执法前沿,广泛听取各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执法人员、企业代表、沿岸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把长江保护中的薄弱环境、突出问题找准查实。在执法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督促其边查边改;执法检查后,将执法检查发现问题梳理汇总后转交省政府研究办理,依法推动解决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高长江保护法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