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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胆探索 不断推进预算监督全覆盖
2013年第7期 —— 调查研究 作者:陈贻文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和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汉川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在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深入了解情况,拓宽监督范围

  换届以来,汉川市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加大了对预算的监督力度。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社会保障预算纳入人大监督范围,初步实现了财政预算监督的全覆盖。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掌握翔实资料。在去年初拟定议题时,市人大常委会几次召开主任会议研究如何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监督。为了摸清财政的家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调查专班深入到市财政局及其非税收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投资管理中心等单位,对公共财政、政府性基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非税收入以及政府投资资金运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形成了调查报告,分别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参阅。20128月,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汉川市201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的报告》,对涉及汉川市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等10项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了审查,并作出了关于批准201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决议,规范了市人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审查监督。

  二是坚持科学谋划,突出监督重点。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关于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以及社会保障预算等报告,重点审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针对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国有资本经营监管不到位等主要问题,建议市政府要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推进国有资本经营的规范化。同时,要求市政府尽快编制社会保障细化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基本实现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的监督。

  三是搞好专题辅导,提高审查水平。根据财政预算监督相关议题,市人大常委会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进行专题辅导。为了弄清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情况,在提请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市财政局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情况的报告时,除了形成《关于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供常委会领导审议时参考外,还安排非税收入管理局专业人员作专题辅导,让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进一步熟悉全市的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增强了审查的实效。

  二、跟踪财政预算,增强监督刚性

  一是提前介入预算草案的编制,把好“审批关”。在市委、市政府“定盘子”前,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到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政府在制定预算收支草案过程中的主要情况和各部门对预算安排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督促市财政部门按照“六表一书”(公共财政收支平衡表、公共财政收入预算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表、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明细表和财政预算(草案)编制说明书)的要求编制财政预算细化方案。针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细化的问题,要求市政府完善预算报告内容、推进部门预算公开、进一步细化预算内容,对重大建设项目及项目支出列到“项”,分解到部门,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透明度有了较大提高。

  二是跟踪审查批准的预算,把好“执行关”。市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预算执行情况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市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每月必须向人大报送预算执行的进度表册等信息资料,对于有关财经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每年第三季度,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关于财政预算执行、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等情况的汇报,了解和掌握全市经济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预算执行随意性大、预算约束力不强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责成落实整改。对上级财政年底追拨的专项资金数额较大,当年又难以拨付的问题,责成市人大常委会财工委进行跟踪督办,及时了解上级财政专项资金的拨付进度和使用情况,增强监督实效。

  三是依法严格执行预算,把好“调整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对预算收入或支出总额超过原批准的预算收入或支出的3%的,必须报市人大常委会进行预算调整。此外,对于政府预算超收收入的使用,要求市政府认真编制使用方案,按法定程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批,增强了预算监督的刚性。

  三、主动借力审计,提升监督实效

  一是主动发挥审计作用。2012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审计部门2012年度“同级审”工作安排情况,研究预算执行的审计方案,明确要求市审计部门要实现审计内容的全覆盖。对于市人大常委会关注的国有土地出让金等重点领域,委托审计部门开展专项审计,要求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如实反映。

  二是充分运用审计结果。20128月,在听取审计工作报告时,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审计结果,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增强了预算执行审计的力度。审计发现上年度市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财政支出超预算、部分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项目投资违规超计划、债券资金使用不规范”等6大类共24个问题,查出问题资金18214万元,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三是督促审计问题整改。市人大常委会着力督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要求政府及其部门直接向人大“亮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从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的高度,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的具体事项,逐项限期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201210月,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1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查出的24个问题,整改到位21个,占87.5%,整改问题资金16103万元,另有3个问题因政策原因列入长效整改。28名到会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计整改工作报告进行了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全票通过,表明了市人大对市政府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认可。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向参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鞠躬致谢,并希望人大一如既往,继续加强监督。会后,市政府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健全了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收到明显效果。

 (作者系汉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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