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这一共同价值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实践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丰富了民主价值的实践形式,也创造了人类政治文明的新形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 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前不久,我省下发了《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启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探索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方法和机制,汇聚最大治理合力,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推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意见》,明确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植根于人民的天然优势,积极探索“五共”方法和机制,找准参与共同缔造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更好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共同缔造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各市州和县市区人大积极行动,按照《意见》要求相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共同缔造活动在本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在实践,共同缔造的核心要义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治理中的实践表达,并在实践中激活和创新了基层民主制度,丰富和拓展了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
本期杂志对人大共同缔造予以特别关注,以飨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