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这部为人民守护国有资产家底的法规性决定,有哪些亮点?如何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划重点”?又提出了哪些创新性监督举措?
全口径,让监督不漏项。“2月的产权转让收入就达到年度预算的57.7%?”今年3月,工作人员在开展预算执行分析时,发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偏离较大。通过询问相关部门,了解到某市近期处置重大国有资产,形成大额资产处置收益。
类似的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以往政府及其部门也不知道是否应该向人大报告。“尽管国资报告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但部门如何按照‘考纲’有针对性地‘答题’,还有很大空间。”金鑫委员审议时说,“决定细化了四类国有资产的监督内容,突出重大事项监督、与预算审查监督衔接等重点。部门有了‘操作指南’,更清楚该怎么对照‘答题’。”
全过程,让监督成闭环。“不少地方的决定对听取和审议报告着墨很多。”在8月底的立法专家论证会上,省社科院研究员凌新说,“报告是‘完成时’的,我省的决定除此之外,还注重对‘进行时’和‘将来时’的监督,对各环节监督重点都进行了明确。”
为了完善监督机制流程,决定下足了功夫。“建坐标”,要求省政府报送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省人大制定年度国有资产监督计划,加强人大监督与政府管理工作的衔接;“找定位”,要求省政府建立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按职责、定位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连成线”,形成从政府管理计划到管理情况报告,从人大初步审议到问题整改“回头看”的全过程监督闭环。
全方位,让监督强合力。“2021年,审计部门对24个市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通过问题清单详细呈现出来,很有力度。”今年7月,刘望清委员审议审计工作报告时说。
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是人大国资监督的成功经验。此次决定不仅限于审计监督,在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综合发力上下功夫,推动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在听取和审议国资报告的基础上,综合运用执法检查、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加强与相关监督职能部门横向协同,加强与市县人大上下联动,发挥好人大监督、监察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面作用,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优报告,让监督好入手。“以往专项报告专业名词多,让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今年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让人‘拨开云雾见月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蒋涛委员说,“内容解读图文并茂、一目了然,还有名词解释,让我这个非专业人士理解了‘当量因子法’、‘多规合一’等专业词汇的含义,这让国资报告有了温度。”
这也是决定专门对加强国资报告编制监督提出要求的初衷——让报告更有可读性、可审性。为此决定要求,国资报告既要全面客观真实反映国有资产及其管理情况和管理成效,也要深入分析问题、困难和成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综合报告还要提高系统性、整体性。同时,要求省政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报表体系,开展国有资产管理评价……
抓衔接,让监督强效能。“专项债券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抓手,但监督中发现,有的项目单位‘重发行、轻管理’,债券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家底不清。”去年12月,预算审查监督专家翁长捷在参加预算审查时说。如何做到既看好预算“钱袋子”,又守好国资“家底子”?决定瞄准预算资金与国有资产的“结合部”,从四个方面要求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审查监督的衔接:完善预算决算报表体系、加强国有资本运营收益管理、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政府债务形成资产的管理,推动两项监督深度融合,发生“化学反应”。
决定的出台是我省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全新起点,未来将主动融入新时代,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用法治力量守护国有资产家底,看好全体人民的共同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