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凡是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等权利。
小编带你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校和社会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
学校保护篇
因考低分被罚站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指出: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老师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资料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指出:学校、幼儿园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商业性活动,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推销或者要求其购买指定的商品和服务。
老师隐瞒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指出: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社会保护篇
校门口小卖部向学生售卖香烟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指出: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
未成年人独自入住酒店
可以入住,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单独入住须询问法定监护人联系方式进行确认,与其他成年人入住须询问入住人员身份关系等,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应报告公安机关并通知监护人。
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酒吧、KTV等鱼龙混杂,经常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也是毒品等集散地,不适合未成年人进入。
小编温馨提示: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筑起一道坚固的屏障,让侵害远离孩子们,守护他们更加绚烂多彩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