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不可或缺,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国社会建设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大幅度提升,发展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续写了社会长期稳定奇迹。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是十三届全国人大新设立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社会委成立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牵头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体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等6部法律的立法修法;联系审议社会保险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救援衔条例、工会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10部法律;组织实施防震减灾法、就业促进法、慈善法、消防法等4项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社会救助专项报告,开展关于养老服务专题调研;研究办理359件议案和建议。作为全国人大第一届社会建设委员会,尽职尽责地推动了社会领域法治建设实现新突破。
未成年人是中华民族的未来。社会委围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并考虑、同步启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工作。针对网络保护、国家监护、收容教养、分级干预等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从结构到内容对两部法律进行了重塑再造。特别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统筹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的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栗战书委员长出席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座谈会,强调这是一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法律,一部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的法律,一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法律。这3部法律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并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提供了科学规范的法律支撑和基本依据。
随着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更加多元、更加复合、更加迫切。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工作上来”的明确要求。社会建设包含着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为社会委开展深入研究、系统立法修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社会委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四个机关”建设要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职能作用,切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2022年,要更好落实党中央关于“社会政策要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要求,抓住促进就业、社会救助、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重点领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要求,抓住慈善事业、体育事业、基层治理、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重点领域,以良法促善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制度,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作者系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