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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人大:行“实”监督权 力换长江美
2022年第8期 —— 监督广角 作者:文·图/肖敏
峡尽天开朝日出,山平水阔大城浮。这座挟“峡尽天开”之势、享“山平水阔”之利的“大城”,就是长江中游起点——宜昌。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宜昌考察时强调,要坚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的重要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宜昌市人大常委会紧扣长江大保护,依法行使职权,通过持续听取和审议相关报告、组织专题调研和视察、开展执法检查、跟踪督办议案建议等,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全面深入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助推宜昌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三篇文章”,担当起保护长江母亲河的重大责任。
聚焦生态修复:以一揽子严审议推动破解“化工围江” 在宜昌市猇亭区长江边上,一座岸绿水清、环境优美的424公园内,有一个“规矩广场”,一个大大的银色圆规雕塑屹立于蓝色飘带之上,寓意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规矩立在了母亲河上。这里是2018年4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宜昌视察长江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时的立规矩之地。 牢记殷殷嘱托,领悟规矩深义。宜昌将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雷霆之势”推进沿江化工企业专项整治等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为助推破解“化工围江”转型升级,凝聚全市人民的思想共识和强大合力。同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宜昌化工产业专项整治及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助推232公里的长江干流宜昌段134家沿江化工企业,义无反顾地走上“关改搬转”之路。 此后每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都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的报告,定期听取和审议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推动持续抓好长江大保护。 宜昌市政府编制实施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宜昌长江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战略规划、全域生态复绿总体规划,推行生态红黄绿“三线”管控。 拥有47年历史的田田化工关停,2亿元生产装置、3亿元年销售额“归零”。投资30亿元的宜化煤气化改造项目,因选址距离长江只有1公里被否决…… 2019年,沿江134家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基本完成。宜昌破解“化工围江”的典型经验做法被国务院通报表彰,并在沿江11个省市推广。 一个数字很醒目。宜昌实施化工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之前,精细化工在全市化工产业中的占比为18.6%;2021年,这个数字变成了40%以上。 2022年6月27日至28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及《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从厚植生态文明理念、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筑牢三峡生态屏障、共抓长江大保护、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等五个方面,分别介绍了长江、清江、黄柏河流域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报告显示,宜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获评优秀等次,宜昌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连续三年考核全省第一。 2018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两院”开展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推动司法机关以公益诉讼助推长江大保护,不断探索生态环境修复履行判决执行方式。 据悉,宜昌检察机关通过组织行政机关与被告人协商,让被告人主动修复或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对17件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启动生态修复。共判决被告放流成鱼4500公斤,幼鱼190万尾,追偿修复费用130万元。2019年至今,宜昌法院共受理涉长江生态环境案件495件,审结484件。 “十年禁渔”战,宜昌于2020年7月1日零时打响。市人大常委会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并持续监督,宜昌渔政、公安、海事、市场监管、公检法等形成合力,全面取缔江河湖库网箱养殖,实施最严“禁渔令”,全市1878艘应退捕渔船、3678名渔民全部上岸并得到妥善安置。 如今,长江宜昌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被誉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指标生物”的江豚长期安居宜昌,已由2015年的5头增长到3个族群、20多头。“江豚吹浪立,沙鸟得鱼闲”成了群众唾手可得的生活日常。
聚焦环境保护:以密集监督工作打造长江生态屏障 黄柏河,长江一级支流,曾一度矿山废水直排,水土流失,侵占河道,面源污染严重。 为确保一河清水入长江,自2018年2月16日起,《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推动河湖长制更加有力开展,形成由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和综合执法制度共同组成的黄柏河流域保护工作管理体制。 宜昌市成立湖北省首个流域综合执法机构——宜昌市黄柏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水利、环保、农业、渔业、海事等6项行政监督检查、96项行政处罚、14项行政强制职能,跳出了“九龙治水水不治”的怪圈。 以黄柏河流域为试点,宜昌市打造出了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智慧监管的河流综合治理的有效模式。2019年,黄柏河流域治理经验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被国家水利部评为全国基层治水十大经验之一。 为推动落实河湖长制,市人大常委会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助力长江生态修复与保护。2019年通过明察暗访、抽样检测和第三方评估等手段,全面检查《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实施情况;2020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河湖长制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通过督促政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总量,倒逼流域范围内经济转型升级,黄柏河流域水生态恶化趋势得到根本扭转,流域生态和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改善。2021年,黄柏河流域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8.18%,黄柏河入江口Ⅱ类水质达标率提升75%。 目前,宜昌已建立“四级”河湖长组织体系和“定期巡查+定向督办”的常态化工作制度、“河湖长+检察长”协同机制,深化“环保+公安”改革,市县乡设置河湖警长212名,破获涉水案件190起。“宜昌经验”入选全国河湖长制典型案例。 为加快城区山体修复和绿地保护,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宜昌市城区重点绿地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对城区4093.99公顷的绿地、山体和水域进行立碑、定界,进行永久性保护,使“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宜昌落地生根。 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跟踪督办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至2021年,宜昌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7天,优良天数比例为84.1%,比2017年的258天净增49天。 经过5年来的综合整治,宜昌完成了长江、清江1973个入河排污口监测、溯源,“一口一策”推进整治。长江干流宜昌段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总磷浓度下降近五成。
聚焦绿色发展:以跟踪督办议案建议添彩长江生态美 绿草茵茵,筝逐蓝天。2022年5月28日,宜昌8公里长的长江岸线整治修复项目正式建成开放。站在灯塔公园中心,猇亭区市民胡先生感慨:“这里哪还有砂厂码头、遍地厂棚的影子?真是三年匠心,一朝蝶变啊!” 蝶变缘于一件议案。2020年初的市人大会议上,杨卫华等16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全面加强长江岸线宜昌城区段生态修复和治理、打造特色滨江长廊的议案》,被大会列为正式议案办理。随后,市政府出台《全面加强长江岸线宜昌城区段生态修复和治理打造特色滨江长廊工作方案》,提出未来5年对长江宜昌城区段“一江两岸”实施精细化生态环境空间引导和管控,打造最美滨江生态长廊。 截至目前,宜昌累计拆除取缔沿江码头216个、采砂场134家;全域生态复绿5.27万亩,修复长江岸线97.6公里、支流岸线196公里,25公里城区滨江绿色廊道全部贯通; 运行63年的中石化王家河油库码头成功拆除,改造成长江江豚观测环保教育基地,成为市民新晋“网红”打卡地; 曾经的黑臭水体沙河公园,变身为一条蜿蜒的绿飘带,绕山绵延,河水澄透,河岸葱茏; 与三峡集团合作共抓大保护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76.01亿元的生态环保项目正式启动建设,推动厂网、水网“两网共建”; …… 6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走进滨江公园贯通项目现场,察看城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项目建设工作,市人大代表杨卫华无比欣慰。 宜昌是长江流域最大的磷矿基地。市人大常委会还坚持督办关于磷石膏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等议案建议,推动成立湖北三峡实验室,为全省乃至全国化工产业裂变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推动政府部门围绕“三年动态平衡、五年结存清零”目标绘制磷石膏综合利用“线路图”,综合利用率现达52.3%。 2021年,郑发方等11名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的议案》,市政府出台《宜昌市大力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明确开展绿色矿山建设3年行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4年行动。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持续跟踪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宜昌市矿山生态修复实施及管理办法》。截至2021年底,全市46家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修复治理面积155.3公顷。今年将创建绿色矿山24家。 两岸铺绿卷,椽笔绘新图。保护长江母亲河,让长江永葆生机活力,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在勇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路子上继续担当作为,谱写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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