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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情化解 “民心结” ——审议省检察院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报告侧记
2022年第8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朱晓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办实、办好每一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7月26日上午,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报告了2022年上半年工作暨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 “检察院上半年工作突出抓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加大对司法行为和人员的法律监督,取得明显效果。”在审议报告时,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艳玲对省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给予肯定。 2021年以来,省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和省委、最高检工作要求,把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依法妥善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作为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依法妥善处理群众各类控告申诉42869件,扎实推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善用机制,扛起维稳责任担当 “检察长亲自举行公开听证会,我反映的问题得到了重视和解决!” 2020年3月31日,省检察院汉江分院检察长吴忠良与分管副检察长一起带案下访,接待信访人彭某,认真听取了他的诉求。 此次见面之后,吴忠良检察长与相关部门多方沟通,召开联席会议,主持彭某信访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通过讲道理、摆法理,最终将这起长达24年的申请立案监督信访积案实现息诉罢访。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共组织控申案件公开听证1466件,其中当事人同意听证结果的占比98.9%。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聂利军在听完报告后感受颇深,认为检察机关构建信访维稳大格局,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力争办一件就了结一件,既是法律上的结束,也是化解“民心结”。他建议进一步完善公开听证制度,坚持能听证尽听证,邀请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听证,让当事人能够多一分信任和放心。 报告指出,湖北省三级检察机关院领导落实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上门听证等制度,接待群众来访4795件次,阅批群众来信3771件,主持公开听证726件。省院领导带头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积案35件,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3011件,对首次提出的立案监督、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案件包案率达到100%;各级院领导带领工作专班,依法及时办理省人大常委会转交信访事项9件,勇担维稳重任。 “群众身边的‘小案’得到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能动司法温暖基层群众,让人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列席常委会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王能干为检察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点赞。 省检察院认真践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研究制定八条硬措施,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达到100%,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率达到97.8%,通过办好“小信件”促进社会“大治理”。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曹亦农建议,检察机关要强化内部协作,各部门积极履职、通力配合,运用打击犯罪、依法维权、化解矛盾、困难帮扶等方式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报告指出,去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建立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各业务部门参与联合接访、以案释法6700余次。 注重机制建设,健全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格局,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以制度机制建设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领导带头、分级处置、协同化解的信访维稳工作大格局。
“情同此心”,案结事了 检察机关深刻认识到群众信访的背后是信任。以“如我在诉”“情同此心”的情怀和境界办理每一起控告申诉案件,把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 1993年,当阳市张某因腿疾在该市某医院住院治疗期间大小便不畅,其父张某烈认为是医生诊疗不当所致。1994年至2019年,张某、张某烈历经12次诉讼与监督程序,期间多次赴省进京上访。 2022年,省检察院将该案作为重点重复信访案,由省、市、县三级检察院领导包案,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信访矛盾化解。鉴于张某自幼肢体四级残疾,微薄的工资无法承担后续治疗费用,当阳市检察院依法启动司法救助,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传递了检察温暖。最终张某、张某烈自愿息诉罢访。 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刘龙菊认为,检察机关苦练内功,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全力化解重复信访案,积极推进国家司法救助,这是与群众“情同此心”最好的阐释。 报告指出,全省检察机关在全力化解重复信访上,着力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依法监督、公开听证、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措施化解727件,其中信访长达15年以上的案件28件。全省检察机关重复信访率较2020年下降3个百分点。在全省15个市级检察机关中,有13个将重复信访率控制在10%以内。 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省人大代表王有文认为,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才能为老百姓提供更好的帮助,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老百姓走出困境。 去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针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当事人,坚持“主动告知、应救必救”,共救助生活困难群众2374人,发放救助金3982万余元。加强与乡村振兴、民政、妇联等单位沟通协作,帮助299名困难群众既解燃眉之急,又谋长久之计。恩施州检察院与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加大对农村地区当事人司法救助力度,防止30余名当事人因案返贫。
能动履职,发挥控告申诉检察保障功能 “如果不是控申检察官们的努力,我们企业就不可能健康平稳发展下去。”这是2021年底,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官们回访时,企业的反馈。 2021年3月,武汉某知识产权研发推广中心有限公司反映其公司有人员涉嫌职务侵占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启动“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绿色通道”,该院控申部门邀请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共同研判后,将此立案监督申请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经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有效保护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湖北省检察机关能主动把控告申诉检察融入全省工作大局,为湖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服好务、护好航。”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员胡清芬表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控告申诉的检察保障功能,服务了湖北的经济发展。 去年以来,湖北省检察机关在全省部署开展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依法办理市场主体反映的信访事项1426件,实现2021年以前未结案件全部“清零”。切实解决市场主体诉求964件,化解涉市场主体矛盾纠纷1273件,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检察工作的力度和温度。 省人大城环委委员赵立新认为,省检察机关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积极发挥控告申诉检察的职能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积极应对“疫后综合症”。结合具体案事件排查化解涉疫安全稳定风险51件,接收涉疫信访97件,协调解决群众实际困难28件,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沟通解释31件。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涤宇建议进一步落实好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要求,通过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把监督工作做得更实。 去年以来,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司法理念,聚焦办理控告申诉案件主责主业,积极发挥诉讼监督、纠错补瑕职能作用。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05件,其中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纠正、撤销原处理决定7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办理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20件。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导入程序,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957件。 “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省检察机关以办好为民实事为目标,以信访工作大格局为载体,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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