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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化预算监督改革 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年第7期 —— 本期焦点 作者:文/师永学
近年来,十堰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拓展改革要求,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跟踪监督问题整改,看好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发挥好国家财产“看门人”、经济安全“守护者”、高质量发展“护航员”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示范市”提供有力支撑。
一、严格预决算审查,把“四关”更重提质量 把好预算初审关。连续5年组织专业人员,提前对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既审支出项目、又审收入指标,既审资金安排的合法性、又审其合理性,做到问题早发现、建议早提出,使财政部门及时解决问题、完善方案。2017年首次对重点部门预算项目以及部分市级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进行审查,推动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持续深化;2019年首次将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财政转移支付项目等纳入监督范围,初步实现人大对支出预算和政策的全口径审查;2020年起,按照审查全覆盖和5年一轮换的原则,每年选择20%左右的市直单位及市级专项进行重点审查,第二年对上年审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5年实现审查范围全覆盖、问题全解决。通过审查,5年共提出审查意见121条,全部整改到位。其中,2022年预算编制充分吸纳“适当增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适当调减使用绩效较差的专项资金”等审查意见,增加人才发展专项资金6100万元,将旅游发展专项由1800万元调整到1000万元。 把好预算执行关。坚持每年8月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上一年度及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2018年在全省率先建成横向连接、纵向贯通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动态监督,当年接收预警信息超过1000条,通过综合研判向相关单位反馈136条。2020年开展对国有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务和“三公”经费的专项监督,反馈预警信息88条。通过跟踪督办,1家单位公务接待超标、17家单位公车运维费超标问题全部整改到位,70个项目执行进度过慢的问题被通报,涉及1815.6万元预算资金被收回。 把好预算调整关。每年年底对市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真实性等审查,依法提出审查意见。落实中办发[2018]15号文件要求,2020年首次建立财政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预算执行中需作部分调整的,财政部门必须提前将调整方案报市人大有关机构审查,经主任会议讨论同意后,再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且预算调整一般在每年的12月审议,有效避免调整的随意性和多次调整。当年,市财政局将落实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推进情况、压减2020年市级预算支出情况、市区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完成情况、全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分配使用情况等四个方面重大财税政策调整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报告。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项调研、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充分审议、提出建议、及时反馈,确保了党中央各项财政政策的落地见效。如,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减收增支压力,督促市财政局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1.05亿元,集中清理财政管理专户资金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账户资金1.03亿元,压减市本级安排的专项资金1.83亿元,当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6%。 把好决算审查关。审查力量上,组织财经预算审查专家库专家和相关领域的人大代表参与审查,通过“借脑”“借力”,提升决算审查专业化水平。审查深度上,坚持预决算之间、历年决算之间对比审查,运用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开展分析,揭示深层次问题。审查方式上,对重点部门交叉审查,增强了客观性、可信度。审查重点上,突出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结转资金的使用、财政转移支付安排、超收收入安排等内容,结合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决算草案是否做到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并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对2020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查时,审查组提出“社保资金等重点民生资金落实不到位”等审查意见,市财政局积极反馈,在决算报告中将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总量增加25984万元,支出总量减少260万元。
二、加强国资监督,亮“家底”更重厚“家底” “三年五审”国资报告,监督全覆盖。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建立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情况制度,2019年首次听取审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搭建起政府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基本运作框架。随后2年又先后听取审议市属企业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审计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全市各类国有资产集体接受“体检”、全面亮出“家底”。 综合报告与专项报告相结合,监督更精准。在先后听取和审议相关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基础上,2021年专题听取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对全市“家底”进行总验收。综合报告重点反映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专项报告分别反映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管理成效、相关问题。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比对分析、点面结合开展审议,有力提升了监督的精准性。 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相衔接,监督更有力。 2021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开展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题调研,重点围绕国有自然资源总量、分类、布局、利用和保护等方面内容,专题听取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市)区的情况汇报。市审计部门按照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同步开展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并重点审计国有资产底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情况。10月,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同时听取和审议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将国家权力机关的外部监督与政府的内部监督有机结合,通过相互印证,总结成绩更客观,揭示问题更全面,推动政府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更规范、成效更明显。此次会议人大常委会和审计部门共开出重点关注问题清单9类22条,今年4月,收到政府部门反馈意见22项,推动政府部门完善出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机制9项,为促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市直有关部门落实“进一步盘活自然资源存量”建议,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推动全市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游客超500万人次,综合收入近100亿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落实“进一步加强执法和监督工作”的建议,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地、非法建设、非法采矿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法用地项目152个、违反规划许可项目143个、违法开采矿产资源113个,没收矿产品23.6万吨。市国资委大力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整合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切实增强全市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2020年,市国资委监管的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644.74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65.82亿元,收入总额24.62亿元,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经营收入好于预期,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强化审计整改,治“已病”更重防“未病” 审计整改监督是人大深化政府全口径预决算审查和监督的重要手段。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建设,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监督闭环,切实提升了审计整改监督实效。 以制度为保证,监督有“据”。针对“屡审屡犯”突出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的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督促市直相关单位出台完善各项制度办法99项,从制度层面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予以规范。市委转发《中共十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关意见的请示》,为推动发挥审计整改监督“治已病、防未病”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以问题为导向,监督走“实”。对审计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谁的问题谁认领、谁整改、谁报告,并盯住不放、一抓到底。针对2017年度审计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组成调研组对“郧阳区挪用棚改资金2亿元、郧西县环保资金结存9078.91万元、市交管局项目资金结存882.39万元”等问题进行现场调研督办。半年后,再次就3家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有力推动审计结果向审计成果的转化。 以促改为目的,监督有“方”。坚持审计部门提交审计整改工作报告时,附带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在预审审计部门提交的报告时,选择问题严重、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部门同时上会报告,以此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2018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报告的同时,确定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南调办等重点部门书面提交了单项整改报告。针对城投公司整改态度不端正、报告不认真、整改成效不明显问题,召开两次会议督办,并责成该公司重新整改、重新报告。 以测评为手段,监督有“效”。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报告列入对政府及政府组成部门满意度测评事项,审计查出问题的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并当场接受询问。满意度测评结果报送市委,通报人大代表、“一府一委两院”和市委相关部委。对测评结果不满意的,选择询问、质询等法定手段持续监督,强化监督刚性,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以回访为保障,监督有“力”。建立审计整改情况回访和检查核实制度,定期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回访督办,推动审计整改工作质量持续提升。据不完全统计,市人大常委会近5年共督办有关部门整改问题165个,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到位率达95%以上;督促被审计单位通过下拨资金、上缴国库、归还原资金渠道、补缴税款、调整账目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1.44亿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224人,形成有力震慑。其中2021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大类42个具体问题,已整改到位或基本整改到位38个;整改问题资金28.58亿元,整改到位率100%。 (作者系十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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